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赣应急字〔2020〕168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
《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厅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
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包括实施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以下简称“五项执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解决省委巡视和应急部执法督导反馈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五项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精准是执法的质量效能。
推进“五项执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解决当前执法当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违法行为认定“宽松软”,执法程序不到位、不闭环,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一刀切”,滥用执法权,检查重点不突出,执法“走过场”和效能不高等系列问题。
到2022年,“五项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全省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执法规范化水平、执法效能明显提高,执法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中的作用明显提升。
二、推进严格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一)严格执法程序。依据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问题隐患认定、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做到闭环执法,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重点纠正“重检查、轻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督促闭环到位。
(二)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该罚必罚,处罚有据,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纠正“重案轻罚”的问题,防止执法“放水”。
(三)坚决排除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具体案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等行为。对执法乱象突出的地区,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按程序调用异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进行执法,排除非法干预。
(四)严格联合惩戒。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推进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五)规范执法主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授权对执法权力清单内事项执法,按照应急部公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行使层级开展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没有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六)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执法,不得擅自简化、变更执法程序。每次监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必要时开展检查前的培训,明确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内容和检查人员组成。重点纠正检查方案中检查事项“避重就轻”的问题,执法监督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检查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七)规范执法模式。现场执法统一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十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推进应急部“互联网+执法”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智能化、便携式执法仪器和装备使用力度,大力推进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的电子操作。重点纠正执法信息不登录“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行为。
四、推进公正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八)坚持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夯实公平公正基础。
(九)坚持监督纠错纠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对本部门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至少每半年要开展一次执法效能评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抽查检查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省厅每年至少开展一轮对各设区市监管执法的综合监督,通过执法监督活动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纠正。
(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执法人员应当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罚,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2021年在权责清单编制完成的基础上,全面修(制)订我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五、推进文明执法,不断改进执法作风
(十一)规范言行举止。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着装整洁、统一规范、举止端正、姿态良好、语言文明、用语规范。凡言行举止不当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二)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开展执法工作,做到规范、公正、阳光、廉洁执法。
(十三)改进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锤炼执法队伍,强化作风建设,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怕慢假庸散”问题。对工作作风不扎实、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
(十四)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认真落实“说理式执法”、“谁执法谁普法”、事故警示教育、执法检查通报会等做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推动企业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减少执法措施落实的阻力。
六、推进精准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十五)目标锁定要精准。原则上所有执法检查应全部纳入年度执法计划,根据高危企业分布、执法人员数量、机构职能配置等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合理设定执法检查频次,对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按计划实施。开展现场检查,应当制定检查方案,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目的性。
(十六)问题聚焦要精准。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多发频发问题、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要及时归纳总结,精准制订应对措施并在本行业领域发布,提高执法效能。执法监督机构与监管业务部门会商研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问题聚焦分析总结活动。
(十七)权责分工要精准。加快建立全省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定期更新,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按照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
(十八)法律实施要精准。准确适用法律、准确执行裁量权标准,及时查处违法执法行为。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处理,防止案件处理畸轻畸重。对已立案的违法案件,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执法监督机构对本部门执法案件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机制
(十九)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原则,对照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对应行政权力的责任情形,逐项明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和责任设定依据,确保做到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的衔接。
(二十)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过错行为以致造成行政权利享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因错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行政执法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实施。
(二十一)开展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制。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督办和评估暂行办法》要求,每半年对本单位、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评估,既发现并纠正个案存在的问题,又了解全面情况,研究分析解决共性问题。
(二十二)开展案卷抽查评比制。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案卷进行一定数量或比例的抽查,原则上省厅抽查数量不少于40份,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抽查数量不少于30份。适时开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发现先进,树立典型。
(二十三)开展执法比武示范制。发挥省厅行政执法示范带头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场现场执法比武示范活动,调集市县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学习,通过对典型样板的深入检查解剖,集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操作能力。
八、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五项执法”工作,将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为“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统筹实施、重点推进、全力落实。
(二十五)加强监督评估。省厅定期组织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制度,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为重点,及时评估工作推进的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作法,推动“五项执法”落地落实。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结合上级要求,就“五项执法”工作,开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精准履职大讨论”活动。大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行政执法人员有更多责任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