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合同
合同编号:GC—
合同
委托方(甲方) :
地 址:
受托方(乙方)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桂苑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大楼6楼
第一条 安全评估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对 现状进行 评估,安全评估范围包括: 。
第二条 甲方应当提交文件、资料的范围和时间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评估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乙方在使用文件资料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具体资料参考签定合同时乙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清单,甲方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在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上签字盖章。
上述文件和资料,甲方必须及时提交给乙方,以确保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针对《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乙方做出相应解释;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安全评估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3、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调研;
4、对乙方提供的评估报告要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和机构提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排项目组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独立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受任何个人或外来压力的干扰;
2、乙方要在 20 工作日完成评估工作(该时间从甲方提交资料完毕之日起计算),向甲方提供 4 份安全评估报告,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3、乙方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质量负责;
4、乙方对在其评估工作中接触的或知晓的甲方的文件、资料或其它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双方签字生效起,至甲方将合同款全部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将安全评估报告交付给甲方止,合同履行完毕。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安全评估费总额为人民币 ( 元 )。(注:不含评审费)
(二)具体支付时间:
1、甲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 元 )。 乙方收讫以上费用后,方可开展甲方委托的安全评估工作。
2、甲方待乙方交付完成评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评估费用 元( )。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 /
2、 /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盖章)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昌北支行经开区分理处
账号:1502026619000011018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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