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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小烟花)生产项目改扩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17:25:10    浏览: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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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小烟花)生产项目改扩建工作的通知

赣应急字〔2022〕48号

发布日期:2022-06-09 17:12 信息来源:烟花爆竹处 字号:[] [] []

南昌市、萍乡市、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玩具类、吐珠类、旋转类、升空类、喷花类等小烟花生产项目改扩建工作,持续维护我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稳定,现将《江西省C、D级烟花生产项目改扩建设计指南(暂行)》(以下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C、D级烟花生产项目改扩建的设计,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七条规定选择设计单位。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并遵循《指南》(见附件)要求。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改扩建项目前,应提交条件论证资料,县级应急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供的条件论证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县级向市级、市级向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逐级申报。条件论证资料包括三项:

(一)条件论证说明

1.企业简介、原许可范围及拟改扩建内容、原因。

2.是否能征用足够的土地。

3.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5.具备与建设项目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的说明。

6.产品工艺流程图。

7.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二)改扩建项目设计草图,分区标明各类别产品生产线的区域范围。

(三)企业不转包分包的承诺。

三、各级应急部门要加强设计审查把关,严格审查程序和设计标准,认真执行审查图纸专家签字制度,避免审查后的图纸随意改动。要将本通知传达至设计机构、评价机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行业专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从源头规范烟花爆竹生产项目改扩建工作。

附件:江西省C、D级烟花生产项目改扩建设计指南(暂行)


附件.doc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