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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举办县级领导干部“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2 15:45:34    浏览: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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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安监管人字〔2014〕94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4年省直有关单位抽调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计划〉的通知》(赣组字〔2014〕7号)要求,省安监局决定举办一期“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研讨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研讨学习班的对象

  各设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共计111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研讨学习内容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研究探讨如何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0日-12日(9月10日下午报到)。

  地点:江西行政学院

  联系人:江西行政学院 印勇 手机: 13870984798

  总台: 0791—83888853

  江西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刘方 手机:13970942001

  四、具体要求

  1.请各设区市安监局会同市党委组织部门按分配名额确定参加研讨学习的人员名单,并于8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报名回执报省安监局人事处,联系人:陈斌,电话:0791-85257028、0791-85257130(传真),电子邮箱:chenb@jxsafety.gov.cn

  2.研讨学习期间学员培训费用由省安监局统一支付,司机食宿费自理

  3.学员报到时提交1-2个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或案例,供学习时交流;研讨学习班结束时,学员需提交1篇2000字以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论文(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作为考试答卷。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轻车简从,各设区市严格控制小车数量,鼓励拼车。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 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