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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云湾LNG储配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8:07:59    浏览: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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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云湾LNG储配站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始建于1985年,长期以来一直由南昌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提供焦炉煤气作为气源,因昌北新区与昌南赣江河道较宽,水流量很大,人工煤气管道穿越赣江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南昌市城市燃气(天然气)专业规划》,昌北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是该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子项目,列入2006年《南昌市政府重点推进项目》。该气化站承担整个昌北地区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川气东输”天然气进昌之后,该气化站作为南昌城市燃气的调峰和应急备用气源,可确保南昌城市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

气化站2003年由市发改委洪计设字(2003)19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式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站址位于红角洲新区云湾公路,江西警察学院旁,占地50亩。因原有气化器气化能力不够,2018年新增8台主汽化器,达到16台汽化器。

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报告。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应宏

16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没有及时更新,应及时更新。

 

评价结论

  1)对控制系统、气体检测系统应定期进行调试,对装设的报警、检测装置应定期检验其灵敏性和有效性。

2)应当将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3)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的要求完善动火、设备内作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关键装备、重点部位管理,落实领导安全承包责任。

5)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6)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加强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

 

现场工作时间

2019.9.1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3.19

现场参加人员

聂润荪,企业(刘曦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