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3600万元。 项目规模:建设一条5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其包括1台500t/d国产二段式机械炉排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和1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MCR工况年发电量6730×104kWh,年上网电量5384×104kWh。并配套建设1座库容82000m3飞灰固化块填埋场。 该项目生产中存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机械伤害、容器爆炸、电气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坍塌、淹溺等多种危险因素和噪声、高温、粉尘等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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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项目组成员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
报告编制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报告审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200750 | 022732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2、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尚未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评价结论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是利用垃圾焚烧的余热资源进行发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为项目的建设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项目针对其危险、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自生产试运行以来,安全设施总体有效、技术措施得当。该项目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机构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 综上所述,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三同时”验收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8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王东平,企业(付总)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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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