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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华兴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15 19:02:09    浏览: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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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樟树市华兴贸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樟树市华兴贸易有限公司是化工原料批发的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基地,该公司无仓储,职工人数10人。该公司经营化学品氯乙烯、液氯、偏氯乙烯、三氯乙烷、二氯乙烷、盐酸、二氯氟乙烷、二氟乙烷、三氟乙烷、氯化钙、阻聚剂、石灰、氢氟酸,三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各有两种同分异构体,共计15中化学品,其中氯乙烯、液氯、三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盐酸、二氯氟乙烷、二氟乙烷、三氟乙烷、氢氟酸,共计11种化学品纳入到《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该公司不设储存仓库,采用由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直送客户的形式(即点对点的形式)进行批发经营。危险货物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该公司不在评价范围内)。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占兴旺

1600000000300223

029716


报告审核人

赵俊俊

1600000000200716

029041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马程

1600000000200732

029243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及发生泄漏、事故的处理方法。

2、采购以前,首先对上游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如下: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营业执照;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资质审查合格后,一般根据下游用户的需求确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及数量,以销定采,签订采购合同,由上游供货单位自运或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到生产企业或仓库提货,或由需求单位自运或由需求单位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货物。然后进行财务结算,建立客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交易时间、数量、生产厂家、经营单位的资质证书、联系人、电话等。

3、销售危险化学品以前,对用户 (经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如下:购买方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使用批准证书》等。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销售合同 ,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进行财务结算;建立客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交易时间、数量、生产厂家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证书、联系人、电话。

4、公司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6、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7、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8、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9、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训练,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能力。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定期检查,如失效、过期,应及时更换。

10、应建立劳动保护制度,公司员工应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11、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评价结论

1樟树市华兴贸易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乙烯、液氯、三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盐酸、二氯氟乙烷、二氟乙烷、三氟乙烷、氢氟酸,以上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批发,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通过对项目的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存在着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化学灼烫、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化学灼烫Ⅰ级(安全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临界级)。

3、根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储存,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该公司经营的物料中盐酸属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公司经营的物料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7、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该公司经营的物料中液氯、氢氟酸、氯乙烯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的规定,公司经营的物品中液氯属剧毒化学品。

9、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符合安全经营的要求。

10、在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中(指经营过程中带客户至生产单位验货或交货至客户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

11、企业经营、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本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樟树市华兴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安全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19.4.16

报告提交时间

2019.6.5

现场参加人员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