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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望城加气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0 16:52:02    浏览: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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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望城加气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望城加气站工程

项目地址: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姚家山320国道以东,祥云大道以北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项目设计为LNG/L-CNG二级加气合建站,项目投资1752万元,占地面积9.62亩,设计日加气能力为5×104Nm3,其中一期3×104Nm3,二期2×104 Nm3。该站建于2014年,现为一期,二期还未启动。现该加气站设有60m3LNG卧式储罐1座,7.98m3CNG储气瓶组1组,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版)第3.0.12条,本站现为LNG/L-CNG三级加气合建站。

本站主要供应对象为:部分LNG城市公交车、城际大巴、集装箱重卡等使用液化天然气燃料的车辆提供天然气燃料,CNG部分为出租车等使用压缩天然气燃料的车辆提供天然气燃料。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1630

001630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事故隐患对策措施与建议1该加气站近期建有CNG加气柱,具备CNG加气母站功能,CNG加气母站与LNG加气站不应合建,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停用CNG加气柱,并切断相连管道,并尽快择期拆除该装置。

 

评价

结论

1、该项目布置经有关部审批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消防、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符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该项目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

综合结论:依据以上安全评价结果,评价组认为江西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望城加气站采取有效措施和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改进建议进行整改后,其风险能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江西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望城加气站工程项目,目前工艺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该项目符合燃气安全经营的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0.09.0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08.10

现场参加人员

翁梁、胡耀华及企业人员

现场

照片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