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宇铝业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华宇铝业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华宇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凤凰山工业园区,注册资本8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67063.9平方米。于2009年5月18日成立。生产经营铝合金建筑门窗型材、铝合金幕墙型材、装饰铝型材和工业铝型材。产品主要为铝型材,采用生产工艺为熔铸炉熔化铝锭,在熔铸过程加入少量鎂与硅进行成分调整,熔化后通过流槽进入铝棒模具,待冷却后成型铝棒,通过挤压、时效炉、氧化、喷涂与木纹到包装成品。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中,涉及的化学品有:硫酸、片碱、天然气、压缩氮等。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等。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报告编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1600000000200732 | 029043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生产车间现场工作环境较凌乱,原材料堆放在车间内;工序兼仓库内物料、设备等堆放混乱;2、搅拌机皮带处无防护罩;水泵等转动部位无防护罩;3氧化工段无设置喷淋洗眼装置;4、生产车间内部分配电开关盒无防护罩,个别电器开关未进行接地,临时用电未采取漏电保护;5、现场设备管道的介质与流向未标示;6、熔铸车间的东南角,柴油罐存放位置未设置围堰,现场未设置防火沙、灭火器。离熔铸炉明火距离较近,存在火灾事故;7、熔铸炉设备电力线裸露敷设,风机未接地;熔铸炉操作规程未上墙,关键步骤、点火流程应重点标注;无高温、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8、新挤压工段与立式喷涂工段消火栓的间距大于30米,未设置室内消防栓;;9、挤压车间操作人员未佩戴耐高温、耐砂手套、鞋等防护用;10、新挤压工段天然气管道防护栏处未张贴警示标识;11、配电间未设置应急照明、消防器材、防小动物挡板、防护网等安全设施,配电柜无绝缘垫,配电间内的孔洞未进行堵塞;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器、无监视装置;12、本项目二台行车未设置防撞措施、13、该项目防雷检测检测未检测;14、该企业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未培训取证;15、挤压机与时效炉使用的燃气供热管道进入车间使用的设备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装置和报警装置,天然气调压柜设置在车间内等不符合项。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企业基本整改到位。 | |||
评价结论 | 1、经辨识分析,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粉尘爆炸、液氨泄漏爆炸、天然气泄漏爆炸、触电、机械伤害、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噪声与振动、粉尘、淹溺、自然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属于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企业。评价报告根据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其中天然气泄漏爆炸、火灾、粉尘爆炸、液氨泄漏爆炸等危险程度较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重点防范。容器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噪声与振动、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灼烫等属于应加以重视的危险有害因素,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应重视。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但尚须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使之更加完善,以便发挥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 3、该公司的安全设施基本完善,基本能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希望该企业高度重视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本安全评价报告所辨识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具体建议,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继续高度重视本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设施的投入,并认真落实国家法规、法令和行业规定,抓好隐患的整改工作。 4、该公司熔铸生产存在火灾、爆炸等较大危险,无设计专篇,建议企业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 5、该企业对本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还有2项未整改到位,应尽快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江西华宇铝业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全部整改到位,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7.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2.0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翁梁及企业安全负责人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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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