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日晰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日晰志敏大道加油站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南昌日晰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日晰志敏大道加油站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南昌日晰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日晰志敏大道加油站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以南、西外环铁路以西,坐南朝北,于2016年3月23日成立,法人:曾招剑。是从事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储存和零售。公司现有员工5余人。该加油站涉及汽油、柴油。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报告编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对策措施建议: 1、站区应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 2、站区应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3、油品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责任制应上墙。 4、加油站不能随便增加设备设施,如需增加应按“三同时”要求进行。 为提高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重大危险源引发的各类事故,根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危险源需进一步完善和采取以下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建立完善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2)应当在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3)对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5)定期对防雷、高低液位报警器变送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其完好无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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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有关规定,通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南昌日晰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日晰志敏大道加油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国家安监总局2014年第13号公告的要求,查表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为40m。根据现场调查,本厂区周边50m范围内无民用居住区,大于40m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3、该油库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已落实。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已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项目危险源的安全事故可得到较好预防与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9.8.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9.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翁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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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