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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氧氯化锆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8 10:41:45    浏览: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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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氧氯化锆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义县工业园安义县万埠镇八宝路37号工业园区,主要生产销售氧氯化锆、氧化锆、碳酸锆/氢氧化钠锆、稳定锆等。公司成立于1988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5783.85万元,法人代表张宇。该项目为氧氯化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本项目为对该公司原有氧氯化锆生产车间在原地拆旧改造,车间、厂址均无变化,均在原址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并增加天然气碱烧窑炉三台,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均利用公司现有的设施,不另外建设。

项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腐蚀、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灼烫、化学灼伤、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腐蚀、化学灼伤。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项目组成员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翁 梁

0800000000101615

004009

报告编制人

徐美英

1600000000200750

022732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1700000000200904

022186

过程控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技术负责人

马  程

1600000000200732

029043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1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本工程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技术和工艺,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氧氯化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

现场工作时间

2019.5.5

报告提交时间

2019.6.18

现场参加人员

徐美英、翁梁、企业安全环保部负责人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