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 | |
简 介 | ||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贰拾伍亿壹仟贰佰柒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法定代表人:关赛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6095880791L;企业地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南侧(即欧菲光5#园区用地);企业经营范围为: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前称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和10月12日分别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企业名称最终变更后为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行业代码变更由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变更为其他电子元件制造,行业门类由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变更为制造业。 本项目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产能3600万颗/年,项目总投资为281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25万元,其他3500万元。本项目定员1278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销售人员3人,技术人员172人,生产人员1042人,辅助生产人员23人,其他人员18人。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建设在欧菲光5#园区1#厂房,使用面积约5075m2。企业建设产品为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3600万颗/年。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主体工程;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租赁欧菲科技未来城化学品仓库、原材料及成品仓库作为储存仓库。本次验收为其3600万颗/年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的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及辅助工程,租赁的化学品仓库、原材料及成品仓库不在本次验收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中第21条“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不属于淘汰、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于2019年9月23日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2020年6月28日通过了安全预评价专家审查,出具了专家意见, 2020年10月29日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专家审查,出具了专家意见。 该企业厂址位于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西六路以东、天祥北大道以南。项目租赁车间有1#厂房。项目涉及的辅助配套装置包括公用工程纯水、制冷、供电、空压、消防水池等。 本项目在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中所涉及的原辅料主要有大片TFT、 FPC(柔性电路板)、Copolymer ink(共聚物油墨)、PGMEA、导电银浆、UV胶、ACF(异方性导电胶膜)、DAF(贴合胶膜)、CG(贴膜)、保护膜(普通蓝膜)、柴油(叉车及RTO焚烧炉使用),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原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中的危险化学品有共聚物油墨(主要成分丁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生产的产品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安全预评价,由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进行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土建工程、设备安装主要由洪宇建设集团承担,江西鑫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本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基本建成。本项目多采用设备本身自带的PLC控制系统,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2020年1月6日投料试运行,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77号,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了项目评价小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刘求学 |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俊俊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
报告审核人: | 翁梁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苏睿劼、倪宏华 | |
技术专家: | 汪家全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刘求学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1月22日,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1.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噪声、粉尘、高温及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触电等,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为火灾、触电。 2)重大危险源辨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辨识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本项目中的原材料共聚物油墨的组份丁酮属于易制毒品化学品,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8]第703号的规定对该物品的购买、使用进行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该企业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该企业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符合性评价结论 1)外部安全条件、总体布局评价结论 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企业厂址所处工业园区为规划的工业园区。本项目外部安全防火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因此,居民生活不会对本项目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现场检查在外部安全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高密度居民区、公园、政府办公场所等敏感、脆弱目标。 总平面布置有生产装置区、消防水池、办公楼等建(构)筑物。厂区内本项目涉及的现有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 -2014的要求。 2)采用的安全设施设计水平 本项目已基本采取了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对策措施,如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了防雷接地,并进行了检测;但项目建设单位还需增加投入,根据项目安全验收的要求设置到位。 3)技术、工艺、装置、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工艺成熟,生产设备、装置均经过正规设计或为成套的标准化设备。本项目选用有设计、制造资质的设备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能满足生产要求。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都已经过检测。 试生产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可知,项目生产设施、储存设施及公用工程总体运行平稳,设备完好,能满足项目正常生产的运行要求,能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符合设计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项目经过正规设计、施工和安装,在经过几个多月的试生产后,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试生产前期准备工作较充分,试生产过程未发现事故隐患。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过程中,根据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一些安全设施的细节方面进行了整改。 5)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本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事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企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这些进行整改,具体详见附件整改意见回复。这些隐患和问题整改合格后,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3。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厂房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2、本项目所在厂房内部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的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影响较小。 4、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的要求予以采纳,安全设施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5、本项目采用成熟工艺,定型设备,在试生产过程中,其安全可靠性较高。 6、根据本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企业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到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建设项目经整改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