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安泰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吉安市安泰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安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4日,法人代表:吴新华。门店位于吉安市吉州区广场西路8号3号门面号,主要采取贸易无储存的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的贸易公司。 本项目运输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报告编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无 | |||
评价结论 | 1)吉安市安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采取贸易无储存的方式销售剧毒品,直接从货源地发货至客户,不储存。 2)该公司经营销售店面不储存经营的剧毒品及毒害品,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检查结果企业符合安全经营的要求。 4)企业经营点所在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本满足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 综上所述,吉安市安泰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6.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7.9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翁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 |||
现场照片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