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06日,公司法人王仪腾,注册资金2000万元,坐落于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西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总面积64138.7m2,其中包括前纺车间、气流纺车间、原料仓库、综合办公楼,另外,厂区南侧厂房外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现共有员工约7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6人、技术人员4人及其他人员等。 该企业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该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清梳联、并条、气流纺、检验、包装等过程。 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无监控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项目组成员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 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报告编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原棉仓库5000m2,未划分防火分区不符合GB50016第8.2.1的要求;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GB50016第8.3.2的要求;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GB50016第8.4.1的要求;2、分级室面积1992m2,未划分防火分区不符合GB20016第3.3.2的要求;分级室未设置火灾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GB50016第8.3.2的要求;分级室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GB50016第8.4.1的要求;3、配电间无应急灯、防小动物的钢网;4、无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5、车间、仓库灭火器没有设置定点摆放的标识,消火栓、灭火器无定期检查记录;车间部分消火栓门损坏,不便使用;6、厂区南侧厂房租赁给外单位,未见租赁安全协议书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7、除尘室照明灯、电线等不防爆;8、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合格证;9、企业建构筑物未进行防雷防雷检测;10、生产车间存在棉尘危害,作业场所未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11、应急预案未备案,危险岗位应急处置措施未上墙,应急救援设施不完善等,均已通知企业整改。 | |||
评价结论 | 1、通过对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包括火灾、粉尘爆炸、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危害等。 2、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8]703号修改)规定,本项目不存在易制毒化学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国务院令[2011]588号修订)规定,本项目不存在监控化学品。 5、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中不存在剧毒化学品。 6、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项目不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辨识,本项目未涉及到易制爆化学品。 8、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规定,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有叉车、空气贮气罐。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中不存在危险化工工艺。 10、项目厂址选择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良好,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小,原料、水、电供应能满足生产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项目的建构筑物的层数、耐火等级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 11、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建构筑物防雷设施需要企业进一步加强维护和管理,厂区的所有建构筑物经整改后,已取得气象部门的检测有效合格报告。 12、本项目未取得当地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备案,应尽快办理消防验收的相关手续。 13、该公司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369-2013)的要求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主要由企业基本情况、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析、各目标岗位的潜在危险评估、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分工和救援队伍组成分工、有关要求及规定等部分组成。该公司应急预案未取得了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文件,应尽快到当地应急管理局备案。 14、在评价人员选定的主要作业场所中大多数作业条件危险性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的有清单元操作作业、梳棉单元操作作业、并条单元操作作业、气纺单元操作作业、仓储单元操作作业、电气单元操作作业6项作业,其余3项作业为稍有危险。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5.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6.30 | |
现场参加人员 | 徐美英、翁梁、王仪欢(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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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