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富民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分宜县富民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分宜县富民石油液化气供应站主要经营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能力为205.5m3,经营场所为租赁使用,站区建筑和储存设施均为自有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省燃气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建设厅赣建城[2006]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经过安全评价。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项目组成员 | 占兴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报告审核人 | 赵俊俊 | 1600000000200716 | 029041 | |
过程控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评价结论 |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液化气站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为四级。在经营、储存过程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特性。 2)根据危险度评价法得出:液化气储罐区得分为22分,为Ⅰ级,属高度危险;液化石油气充装区得分为14分,为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为储罐区、LPG卸料、钢瓶充装、配电间为一般危险。其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触电。应引起高度重视。 4)储气站单元安全检查表和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安全评估检查表检查结果为符合安全基本要求;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基本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5)该企业在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局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按规范进行整改。 6)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较齐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证,可以满足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根据以上安全评价结果,认为分宜县富民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对本评价公司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高度重视,并积极的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落实,其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符合液化气充装站储存、经营安全的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4 | |
现场参加人员 | 刘求学,企业(刘总)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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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