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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港兴天然气有限公司浮梁县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中心项目安全验评价

发布时间:2022-02-23 09:45:04    浏览: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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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景德镇港兴天然气有限公司浮梁县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中心项目安全验评价

项目简介

景德镇港兴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国良,注册资本14287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为:天然气批发兼零售等。现因发展需要,该公司进行浮梁县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中心建设(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480m3的LNG储存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该中心员工9人,其中站长1人、安全技术人员1人、运行员7人。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四氢噻吩、压缩氮气、柴油,其中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淹溺及噪声危害、低温冻伤、高温与热辐射等。

该项目属于“三同”时新建项目。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项目组成员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报告编制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报告审核人

占兴旺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技术负责人

赵俊俊

S011035000110201000593

029041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1.png

1-2.png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景德镇港兴天然气有限公司浮梁县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中心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1.6.29

报告提交时间

2022.2.23

现场参加人员

刘良将,聂润荪,企业(李亭

现场照片

 图片1.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