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新产品承接仓储配套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新产品承接仓储配套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55年。1990年03月24日,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2016年6月,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收购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江西济民可信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该公司拟投资500000万元(一期拟投资150000万元),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河洲路以南、东祥路以西、南外环以北,建设济民可信南昌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目前一期项目已进入试生产,根据产品落地需求,为了缓解库容不足的问题,拟建设一座危险品库2。本次评价范围:为其已试生产的一期项目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危险品库2。 该危险品库2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粉尘、淹溺、噪声等。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该危险品库2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高毒物品,甲醇、乙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等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济民可信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生产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公司组织了项目评价组,对该新建项目选址情况进行了考察和论证,并对项目申请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按照《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检查结果 | ||
无 | |||||
评价结论 | (1)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新产品承接仓储配套项目选址在工业园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2)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和限制项目。 综上所述,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新产品承接仓储配套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若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规划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2.2.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4.19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佐仁(中),徐美英(右),企业(陈浩新)(左)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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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