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17年7月在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宁远大街12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获得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取得“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备案(新发改字〔2017〕340号)。分两期建设月产120万片规模蓝绿芯片生产基地,其中一期建设月产60万片规模蓝绿芯片生产基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该公司所属行业为显示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74。 公司现有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办公楼、综合楼、芯片外延厂房、仓库一(甲类仓库)、仓库二(氨气站)、仓库三(硅烷站)、仓库四(氢气站)、仓库五、仓库六、露天设备区一(制氢站)、露天设备区二(氨水罐区)、动力中心(南侧地下为消防水池)、锅炉房、固废收集间、废水站(含事故水池)、二栋宿舍楼、四座门卫等建构筑物以及工业八路架空管架等相关配套设施。 该公司在“蓝绿芯片”生产制造过程中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氨水(含氨20%左右)、三甲基铝、三甲基镓、三甲基铟、三乙基镓、硅烷、氨气、氢气、氮气、氯气、氧气、氩气、氦气、氢氟酸(BOE成分)、笑气、天然气、一氧化碳(制氢生产过程中间产物)、二氧化碳(制氢生产过程副产物)、硫化氢(制氢生产过程脱硫工序微量副产物)、乙醇、异丙醇、丙酮、过氧化氢、乙醇胺(去胶液成分)、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成分)、硫酸、硝酸、盐酸、三氯化硼、四氟化碳、硝酸铈铵(蚀刻液成分)、氟化铵、三氯化铁(ITO蚀刻液成分)、六甲基二硅烷胺(增粘剂成分)、氟化硅(芯片过程微量副产物)、柴油等。氨、氢气、氯气、氢氟酸、天然气、一氧化碳、硫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公司储存单元仓库二(液氨罐车存放库)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配套建设的制氢、制氮等装置生产的氢、氮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为自用产品均不对外销售。该公司生产且需对外销售的副产品氨水(含氨20%左右)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以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第三条的要求,该公司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017年12月该公司委托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8年10月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7月委托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一期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2021年10月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乾照光电南昌基地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一条“(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原《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已满三年,因此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及安全评估。 受委托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小组,对该公司现场进行了详细细致地勘察,收集整理该公司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安全资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等规定,对该公司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调查和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对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和固有的危险程度,运用工程软件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定量模拟计算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然后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得出安全评估结论。评估报告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编制完成。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项目组成员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编制人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 结论 | 本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得出: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的1个储存单元液氨罐区(108仓库二)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公司在保障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有效运行,作业人员遵章操作的前提下风险可控。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5.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8.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吴小勇、企业(徐子良)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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