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 (一期年产3000吨咪鲜胺)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 (一期年产3000吨咪鲜胺)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10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注册地位于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章辉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企业已建成了4000吨咪鲜胺生产项目,其生产能力分别为2015年在101、102生产车间已建成了2000t/a咪鲜胺原药生产线,2021年在103咪鲜胺车间三建成2000t/a咪鲜胺原药生产线,其中101、102咪鲜胺生产线在2022年改造成《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效农药项目》。 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咪鲜胺项目于2015年已首次取得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63号,2021年9月25日办理了延期换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24日,许可范围:咪鲜胺 (4000t/a )、盐酸(副产品,1200t/a)。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
评价结论 | 1.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年修订),该项目产品工艺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于2023年1月9日取得了永修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的批复,项目统一代码:2212-360425-07-02-203019,故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适宜建设。该项目在公司原公司103咪鲜胺车间三进行扩建,该公司位于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开区星火工业园,依据《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该园区属江西省认定的化工集中区,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划。 2. 该项目属扩建项目,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取得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63号,2021年9月25日办理了延期换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24日,许可范围:咪鲜胺 (4000t/a )。本次产能增加,企业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3.本次评价对103咪酰胺车间三和401罐区进行风险评价,根据计算结果,该项目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03咪鲜胺车间三为59m,401罐区为65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03咪鲜胺车间三为49m,401罐区为36m;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03咪鲜胺车间三为14m,401罐区为20m。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和周边环境情况可知,103咪鲜胺车间3和401罐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未超出厂界,各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均不存在相应的敏感场所及防护目标,该项目与厂外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4.该项目距离修河约3km,符合《《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7〕178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为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000吨咪鲜胺)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2.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8.23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企业(左)、李佐仁、徐志平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