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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15:12:34    浏览: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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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是经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872762028,成立于 2006年05月10日,住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崇南,注册资本8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镍盐、铜盐、铬盐及金属盐类、电镀电解浸液、电镀制剂;生产用去油脂制剂、工业用化学品及化学制剂(以上项目化学危险品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

2006年3月广州集胜化工有限公司在信丰工业园投资842万元人民币建立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取得了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信府字[2006]52 号);2006年5月10日取得信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7月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2007年9月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委托赣州通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07年 12月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了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08 年4月消防设计通过信丰县公安消防大队审核;之后进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2009年9月委托赣州永安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化安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3日完成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化剂项目聚合反应和胺基化反应化学反应安全风险研究与评估报告》(报告编号:ZJHA-PG-201909039)、2019年9月15日完成《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项目氧化反应化学反应安全风险研究与评估报告》(报告编号:ZJHA-PG-201909038)。2021年11月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完成了HAZOP分析报告,SIL等级论证评估(LOPA 保护层分析)报告。2022年6月委托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的全流程自动化诊断和提升改造设计。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的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产品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9]1027号,许可范围: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3600t/a)、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1kt/a),许可有效期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 36072300038),有效期限2023 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2021年10月22日取得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赣市AQBWH III[2021]165),有效期至 2024年10月21日。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铬酸酐、硝酸、硫酸、氢氧化钠、乙醇胺、硝酸钠、硝酸铬、亚硫酸氢钠、乙二胺、二亚乙基三胺、二甲氨基丙胺(N,N-二甲基-1,3-丙二胺)、酒精(乙醇)、盐酸、甲酸、硫酸钴、柴油,项目生产的镀锌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过程的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盐酸、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原料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硝酸铬、铬酸酐属于高毒物品。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部分建筑功能和生产装置进行了调整变更,以及信丰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21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3号、2022年3月8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22号、 2022年4月23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47号、2022年8月31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WH85号、2022 年9月14日签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信)应急责改(2022)执3012号所查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为此,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符合性诊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变更和整改设计,并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该设计于2023年1月11日取得赣州市应急管理审查意见书(编号:赣市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6号)。企业现已根据整改设计要求进行整改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其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隐患整改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交流。本报告主要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进行编制。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写。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依据;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即建(构)筑物的结构及耐火等级,生产装置、设备和设施的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取证情况,分析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分析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情况的情况;安全验收安全评价结论;安全生产建议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等。

在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评价人员

 姓  名证书编号从业登记号项目负责人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项目组成员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魏本栋1200000000200229032629汪  洋1200000000200236025220徐志平S011032000110203000975040952罗 明1600000000300941039726报告编制人李永辉1700000000100155012986报告审核人王东平S011035000110202001266040978过程控制负责人刘求学S011044000110192006758036807技术负责人李佐仁S011035000110201000578034397

 

评价结论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原辅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氯甲烷、环氧氯丙烷、铬酸酐、68%硝酸、硫酸、氢氧化钠、乙醇胺、硝酸钠、硝酸铬、亚硫酸氢钠、乙二胺二亚乙基三胺二甲氨基丙胺N,N-二甲基-1,3-丙二胺)、酒精乙醇盐酸、甲酸、硫酸钴、柴油,项目生产的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项目涉及的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的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3号辨识,该项目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项目中涉及的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9号[2021]令49号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的通知》,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危险工艺及胺基化危险工艺。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建设项目涉及的高毒物品,该项目硝酸铬、铬酸酐属于高毒物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高温、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为生产项目隐患整改项目,在原址上进行安全提升,不新增用地。

2)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与周边企业的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生产与整改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该项目在整改过程采纳了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生产与整改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采用国内成熟技术。本次隐患整改工程属于企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未改变该公司工艺技术。

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了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备案文件。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经隐患整改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有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于2022年11月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及相关图纸,该项目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安全隐患整改设计图纸一致。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有化工大专以上学历,公司配置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成熟,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达到了隐患整改设计的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企业自动化提升已由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其中包含自动化提升内容,由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自动化升级施工与调试验收,已出具调试报告与竣工报告。经核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件中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要求的具体条目,企业除了因已取消酒精精馏,未进行整改,其余已全部整改落实通过验收。

11)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提出的隐患已整改完成,企业布置与隐患整改设计一致,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与安全隐患整改设计要求一致,且满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3.06.26

报告提交时间

2023.8.23

现场参加人员

图一:左为伟邦化工廖有福,右为评价师汪洋

图二:左为伟邦化工梁基泉,右为评价师李永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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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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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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