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原辅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铬酸酐、68%硝酸、硫酸、氢氧化钠、乙醇胺、硝酸钠、硝酸铬、亚硫酸氢钠、乙二胺、二亚乙基三胺、二甲氨基丙胺(N,N-二甲基-1,3-丙二胺)、酒精(乙醇)、盐酸、甲酸、硫酸钴、柴油,项目生产的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项目涉及的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的硝酸、硝酸钠、乙二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3号辨识,该项目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项目中涉及的一氯甲烷、环氧氯丙烷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9号[2021]令49号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的通知》,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危险工艺及胺基化危险工艺。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建设项目涉及的高毒物品,该项目硝酸铬、铬酸酐属于高毒物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高温、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为生产项目隐患整改项目,在原址上进行安全提升,不新增用地。 2)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河流等八类场所的距离符合安全间距的要求,与周边企业的防火间距满足要求。 3)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生产与整改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该项目在整改过程采纳了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4.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自上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生产与整改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采用国内成熟技术。本次隐患整改工程属于企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未改变该公司工艺技术。 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的要求。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了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备案文件。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经隐患整改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该项目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满足需要。 6)项目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该项目有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于2022年11月编制了《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及相关图纸,该项目总图、设备布置、工艺流程与该安全隐患整改设计图纸一致。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有化工大专以上学历,公司配置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基本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 8)应急救援有效性:该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通过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分析、评价,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建设程序合法;厂址总体布局合理,工艺技术成熟,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齐全,达到了隐患整改设计的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10)企业自动化提升已由北京慎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其中包含自动化提升内容,由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自动化升级施工与调试验收,已出具调试报告与竣工报告。经核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件中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要求的具体条目,企业除了因已取消酒精精馏,未进行整改,其余已全部整改落实并通过验收。 11)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伟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镀锌用三价铬钝化剂和1000吨碱性无氰镀锌光亮剂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提出的隐患已整改完成,企业布置与隐患整改设计一致,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与安全隐患整改设计要求一致,且满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