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海洋。公司于2020年11月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9BNBDXB。其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2021年3月经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备案立项,该项目以石油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为石油化工企业。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9月6日同意,颁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21年12月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一期设备安装完成,试生产前,由于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部分问题在不改变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不增加主要反应设备、不改变主要生产工艺的前提,进行了部分设计变更,并由原设计单位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说明》。由于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 号)前已审查通过,故不包含自动化提升内容,企业委托原设计单位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并经专家评审通过,企业按相应变更要求已施工到位。2023年5月17日取得龙南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回执编号:(龙)危化项目备字〔2023〕03 号。企业于2023年5月开始试生产,此次试生产验证了生产设备能达到设计和生产需求,建设单位出具了试产总结。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为2021年4月14日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的26个化工园区之一,2021年7月9日由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该建设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的证明,该项目于2021年9月6日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并获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四至范围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66号)重新审核认定化工园区四至范围,2022年9月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审核认定意见的函》正式确定龙南化工园区的四至范围,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本次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该项目为化工园区四至范围认定前已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了规划条件的老项目,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建设完成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生产能力为60000吨/年的聚合产品生产线一条。另有60000吨/年的聚合产品生产线一条预留,本期未建设。 (2)项目占地面积109.5亩,已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缩聚车间一、THF回收装置、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乙类仓库、BDO罐区、THF储罐、罐区泵房、BDO卸车栈台、THF卸车栈台、中心控制室、变配电间、公用工程间、锅炉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办公楼、门卫、装卸区。102缩聚车间二预留未建。 (3)辅助生产系统,动力、给排水、纯水、自控及总图运输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对苯二甲酸(PTA)、己二酸(AA)、1,4-丁二醇(BDO)、1,4-丁二酸,均不是危险化学品。项目产品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酯(PBAT)、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为非危险化学品,副产品四氢呋喃(THF)、保护用压缩的氮气、公用工程用天然气、柴油为危险化学品。 项目副产物四氢呋喃为甲类危险化学品。其项目原料产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公用工程用的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PBAT生产工艺中的聚合反应、PBS生产工艺中的聚合反应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了危险化学品,副产品四氢呋喃为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现已竣工,经近半年试生产,装置和生产正常,达到了设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令修订)、《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为检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三同时”和在安全经营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评价组;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6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THF(四氢呋喃)、天然气(燃料)、氮气(压缩的、液化的)、柴油(公用工程用)等。 2、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主要存在火灾爆炸、物理爆炸、灼伤、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另外还有毒物危害、噪声和振动、高温等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灼烫。 3、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生产单元103THF回收装置、304锅炉房、306消防泵房、储存单元THF储罐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THF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管道完全破裂、阀门大孔泄漏,造成的死亡半径最大,可达22m;重伤半径可达27m,轻伤半径可达38m,事故,影响在厂区内,厂区外无敏感目标。 5、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计算,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7)为:以THF储罐为中心30m。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6)为:以THF储罐为中心24m。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10-5)为:以THF储罐为中心19m。。 根据社会风险计算,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6、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6分,为蓝色区域,属低风险区域。 7、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第58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信部令〔2018〕48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国家禁化武办编制公布《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及其索引》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令修正,2016年第666号令修改,2018年第703号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11、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2、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公用工程用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该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 14、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PBAT、PBS的缩聚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聚合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该项目选址已通过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 2、该项目选址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和《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以及《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报告》、《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塑料之PBAT项目预缩聚反应和终缩聚反应化学反应安全风险研究与评估报告》《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等,该项目照要求设置了DCS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本装置设置1套安全完整性等级为SIL1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可以满足项目需要。 5、该项目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等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选型、数量、安装与设计符合,满足规范要求。 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防静电接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审查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完善),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0、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的要求。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该项目涉及的聚合工艺为危险化工工艺,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其相关自控联锁系统。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件,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SIS安全仪表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3)该项目应当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4)危险工艺作业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能上岗。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聚锐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项目(一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学历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2月28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李永辉、聚锐德公司人员、图二左起聚锐德公司任总、赣昌公司金玉城、赣昌公司汪洋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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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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