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赐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三仓库改为丙类车间的安全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赐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三仓库改为丙类车间的安全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赐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任善福,成立于2007年9月5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油墨、油漆、UV涂料、稀释剂、易燃液体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各种丝印、移印器材和电子、汽车、LED的新材料色板的生产、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合作:玻璃表面新材料应用及处理;国内外进出口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计划将原204甲类仓库三改建成丙类生产车间。项目已取得定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10-360728-07-02-346070)。该项目未改变“年产1万吨紫外光固化等油墨涂料项目(一期)”产能。 该项目原料涉及聚酯树脂(饱和聚酯树脂)、水性有机硅树脂(聚二甲基硅氧烷)、炭黑、密着剂(氨基官能烷氧基硅烷)、分散剂(二丙二醇丁醚、丙二醇丙醚)、流平剂(聚醚改性聚二甲基硅氧烷溶液)、消泡剂(聚二甲基硅氧烷)等化学品,产品为水性漆、硅胶漆。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所有柴油全部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公告》等规定和要求,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6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价结论 |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精细化工产业园,位于工业园区内,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项目用地位于工业园区内,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内部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项目原料、产品不涉及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通过预先危险分析,该拟建项目生产车间单元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Ⅱ级。电气子单元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触电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 本评价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项目进行定量评价,结果如下:本项目丙类车间、丙类仓库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该项目的作业条件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稍有危险、可能危险。 安全评价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赐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三仓库改为丙类车间的安全改造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该拟建项目可行,投产后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经营的目的。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2.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5.6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一为江西赐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李金栋,右二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一为同行人员陈浩。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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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郭开2024.5.6(终稿)江西赐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三仓库改为丙类车间的安全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