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67035073P,成立于2004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李上奎,注册资本捌仟伍佰伍拾玖万伍仟贰佰肆拾元整,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羰基铁粉、氧、氮(以上限厂内销售)(具体品种及产能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4年12月8日);液氧、氧气、液氮、氮气、氢气、液氩、氩气、二氧化碳零售(带储存设施经营)(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5月13日);研发、生产和销售钴粉、镍粉、粉末冶金粉体材料、注射成型粉体材料、电池粉体材料、磁性粉体材料、无机粉体材料、磁环、粉末冶金合金件、纳米材料(纳米碳管、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微波吸收剂、吸收胶片、吸波涂料;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医用气体、食品添加剂、食品级氮气生产和销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筑安装;装饰工程设计和施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6]0374号,许可范围:羰基铁粉(4kt/a)、氧(液化、压缩总产能3800Nm3/h)、氮(液化、压缩总产能7500Nm3/h),许可有效期2021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08日;取得了大余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赣虔危化经字[2021]002号,有效期限:2021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6072200008,有效期限2022年05月05日至2025年05月04日;2022年9月15日取得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赣市AOBWHI[2022]060号),有效期至2025年9月14日。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氮气、氧气、液氨、氨水(氨气尾气回收),中间产物一氧化碳、羰基铁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羰基铁储存单元构成了四级重大危险源。项目使用的氨、一氧化碳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项目的中间产物羰基铁属于剧毒化学品,项目使用的中间产物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项目中使用的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对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通过开展自动化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该公司委托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由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安装,并出具了调试报告和竣工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 的要求,自动控制系统试运行结束后,企业应聘请安全评价单位编制《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和化工设计单位、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和评价机构,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受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其自动控制技术改造验收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委托方进行了交流。本报告主要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进行编制进行编制。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包括:编制说明、企业概况及自动化控制 系统改造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依据;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施工和调试、验收情况,分析自动化系统试运行的情况;安全验收安全评价结论;安全生产建议及与 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等。 在本次竣工验收安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6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局等十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该项目原辅料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氮气、氧气、液氨、氨水(氨气尾气回收),中间产物一氧化碳、羰基铁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可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中间产物羰基铁属于剧毒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3号辨识,该项目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项目中涉及的氨、一氧化碳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 年)的通知》,该项目的产品和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辨识建设项目涉及的高毒物品,该项目中间产物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羰基铁储存单元构成了四级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粉尘和高温。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高温、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 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隐患清单落实情况 该公司委托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全流程自动化评估报告》,针对该诊断评估报告,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该改造涉及方案已落实诊断评估报告中的隐患改造建议,该公司已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 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落实情况 该公司由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 赣应急字[2021] 190 号中规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内容编制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仪表安装单位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安装,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调试报告和竣工图,改造后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 (试行) 的要求。 4.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000 吨羰基铁粉等系列产品项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中提出的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企业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施工单位由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自控系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调试报告,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具备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竣工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2.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5.15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左为江西悦安公司刘武忠,右为评价师李永辉 图二右为江西悦安公司朱芳,左为评价师汪洋 | |||
现场照片 | 图一
图二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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