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湄洲湾港口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国投湄洲湾港口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西山村西山503号的港口内,设有自用的加油站一座(以下简称“评价对象”),为公司内部车辆提供加油服务(油品为0#车用柴油)。 为评价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法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委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评价对象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评价项目组,按照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评价对象进行现场勘查并收集了有关资料,针对评价对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并分析评价对象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评价对象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与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作出真实、严谨、准确的评价结论,编写完成了《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港口内设自用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成立于2009年7月24日,是国投集团企业成员,国投交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落实国家“北煤南运”战略的重大支撑项目,是湄洲湾区域唯一大型专业性煤炭码头。港口年设计总吞吐量8000万吨,包括1个20万吨级、3个10万吨级和1个7万吨级(结构按20万吨预留)、2个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1个5万吨级、2个3.5万吨级和2个1万吨级装船泊位,以及后方堆场等相应配套设施,总投资80亿。 委托单位于2015年1月21日取得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发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300201505001),用地项目名称为“国投湄洲湾煤碳码头一期工程”(评价对象是该工程的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一体建设),建设项目与建设规模详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8月5日由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使用权证(闽(2016)莆田市不动产权第BA00014号),使用权面积143650.52㎡,地类(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 评价对象于2016年9月8日通过了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的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莆公消验字[2016]0097号,意见为:该站属三级加油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评价对象设有站房一座、加油区罩棚一座,工艺设备主要包括卧式油罐2个、单枪加油机2台,油罐总容积15m³(柴油罐折半计算总容积),属三级加油站。评价对象的安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高液位报警系统、泄漏检测系统和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 评价对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公布)规定的限制、淘汰类产业,未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号)、《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安监总局、科技部、工信息部公告2017年第19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等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和装备。 评价对象经营涉及的柴油属危险物品,其中,柴油属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703号修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公告)、《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卫法监发〔2003〕142号)规定的易制毒、易制爆和高毒物品;不涉及《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闽应急〔2020〕3号)规定的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王宏、夏树峰、评价对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董磊、蔡伟煌均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 委托单位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于2023年11月30日取得了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发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达标等级一级,证书编号:AP23J14-Ⅲ272-1,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9日。 委托单位制定了《加油站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加油站溢油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清洗油罐应急处置方案》评价对象象的防雷装置于2023年11月21日由福建华茂防雷减灾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结论均为“符合规范要求”,《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编号华茂-DQ-02-23-2023-0145-0001,下次检测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之前。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资料由委托单位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林碧芳 | S011035000110201000618 | 040927 | |
项目组成员 | 林碧芳 | S011035000110201000618 | 040927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林碧芳 | S011035000110201000618 | 040927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安全评价结论 | 据对评价对象的现场勘查和对相关资料的分析,通过对评价对象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和分析,按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等原则,合理划分评价单元并选择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定性、定量评价,并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项目评价组认为: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西山村西山503号公司港口内部设立的加油站,其2023年12月30日的安全现状,经委托单位整改,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安全要求,符合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T30040.3-2013《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DB35/T1608-2016《埋地储罐刚柔复合衬里工程技术规范》、AQ3010-2007《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等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12.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4.15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董磊),林碧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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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