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建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本项目生产的碳酸锂属于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C2613无机盐制造,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57号)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量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项目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因此项目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该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厂址所在地目前无地方病和特异疾病流行情况,基本无探明的矿床和珍贵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无国家和地方指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古迹,厂址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项目内外部安全间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内部建构筑物之间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该拟建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7)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所有柴油全部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的公告》,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98%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27.5%)、磺化煤油(260号溶剂)、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燃料)。 本项目涉及的98%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本项目使用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本项目涉及的过氧化氢(27.5%)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措施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触电危险等级次之,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采用危险度分析法评价结果:储罐区的危险分值介于11~15分之间,为中度危险。1#厂房、碳化线车间、MVR、丙类仓库、污水处理车间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该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一般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分值为45,危险程度属于一般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易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9)在安全管理方面,该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考虑了组织机构和人员定员等内容,可初步满足现阶段要求,但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处。 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3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危险化学品卸车、储存、配制、使用安全对策措施;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对策措施。 2)过程参数检测、监控、连锁与自动控制;应急装备、应急处置措施。 3)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策措施。 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浩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电解质5万吨玻璃渣提锂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