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科技”)于2004年12月16日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成立,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科技工业园,公司法人代表:王跃强,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生产、销售铝银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8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6704827XB。 该企业于2024年3月4日被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公布于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3月4日发布的《2024年第11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确认公告》,有效期限:2024年3月-2027年3月。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于2023年9月5日在宜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备案编号:36090020230028。于2021年7月27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7]0421号,许可范围:铝银浆(540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7月26日。 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在役的装置为:年产540吨铝银浆产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该企业目前在役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本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有:铝粉、D70溶剂油、助剂(油酸、硬脂酸,下文用助剂代替物料品名)。其中原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铝粉。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中D70溶剂油(环保四甲苯)闪点为63℃,火灾危险类别属于丙类。产品铝银浆2023年3月20日经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为: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故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公司的生产、储存各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79、89号修订)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本企业于2004年12月16日成立,2007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进行整改设计,2015年进行了整改设计验收,当时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设计及验收,本次现状主要评价依据以设计、设计变更及验收为准。 评价报告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2004年9月8日公布)进行编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说明、被评价单位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评价单元的划分依据和结果、安全评价依据和采用的方法、定量定性评价结果、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的预测和模拟结果、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及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十一个部分。本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度等评价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特点,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评价结论。本评价报告可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监察的依据。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信息识别卡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项目组成员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报告编制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报告审核人 | 占兴旺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隐患描述建议整改措施1. 车间物料标识不清晰,部分管道无介质流向及标识,管道安全色不全。完善管道标识及物料标识、管道安全色标识。2. 厂区北侧靠墙图中为闲置厂房,现为正在使用的辅助用房,与204乙类仓库及203车间距离不能满足标准要求。辅助用房不得使用,应闲置。3. 203研磨筛分车间外东北角有一违章建筑搭建,应按照设计要求拆除。应拆除该违章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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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该企业目前在役设施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机械伤害等,此外还存在触电、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淹溺、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2)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 原料:铝粉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企业提供的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产品铝银浆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办函〔2017〕120号,[2018年修订]703号,国办函[2021]58号),该公司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5)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公司铝粉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公司生产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9)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该公司目前在役产品均归类于“鼓励类”,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10)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1)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中规定,本企业目前不涉及危险工艺。 1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附件1.3节重大危险源辨识,该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安全生产条件 1)选址及与厂外民居、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该公司生产装置与居民区和周边企业最近装置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该公司与周边敏感场所距离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选址与周边的距离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与周边企业的距离符合防火距离的要求。与公路、铁路、河流的距离满足要求。 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厂内道路符合规范规定,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该公司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安全附件及检测仪器、仪表定期进行了校验,按规定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定期进行检测,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水消防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配备了防毒面具及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安全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防尘防毒管理、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7)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为黄色。 3.评价结论 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的,根据变更管理制度,进行了变更程序管理,现场与设计(设计变更后)一致。 目前未设置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的要求正在进行提升,见企业承诺。 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公司针对存在隐患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已整改完毕,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状况符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建议: 1)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科技工业园,不属于批准的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外未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按照要求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3)以更先进的设备更换老设备,各种整改等应按变更程序的要求内部组织审查、验收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分备案或备查。 4)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 5)企业应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在企业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3.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6.20 | |
现场参加人员 | 赵俊俊、企业、徐志平 | |||
现场照片 | ![]() |
【报批稿】江西省上高县华阳色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