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润江中)前身是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被列为江西省省属国有重点企业。2019年2月华润医药战略重组江中集团,正式更名为华润江中,成为华润集团的一级利润中心。 2019年4月8日完成了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由“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小青。 江西江中济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4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为权,注册资金:15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济生路125号25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等。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报告审核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 | |||
评价结论 |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主要涉及的乙醇、天然气、二氧化氯、次氯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该项目中不涉及有易制毒品化学品物质。 (3)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和《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及《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有监控化学品物质。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规定,该项目生产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物质。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该项目涉及使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乙醇。 (7)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的规定,该项目生产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公司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综合结果: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项目工程中存在有中毒、窒息、灼烫、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温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粉尘、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定性、定量法评价结果 (1)安全检查表分析 1)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周边环境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要求。 2)该项目地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经分析对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项目选址是安全的。 4)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5)厂址距离1000m范围内无公路、铁路,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 6)该项目50m范围内无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无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无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和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无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无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7)生产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装置四周设有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8)生产车间的层数、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的要求。厂房和库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9)该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2)预先危险(PHA)分析 1)建筑设施单元 该单元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地面塌陷、地面渗漏危险事故、设备基础事故、主厂房坍塌事故等,其中主厂房坍塌事故,其中地面塌陷、地面渗漏危险事故、设备基础事故为Ⅱ级。在项目设计、投产运行后应采取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对策措施,防止这些事故的发生。 2)储存单元 本单元中在储存、装卸过程中,其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容器爆炸等,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其中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危险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企业也应引起重视。 3)生产车间单元 本单元主要危险为本单元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见5.4.1电气单元评价)、高处坠落、粉尘等,其中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企业也应引起重视。 4)电气单元 本单元是一切工程均必须涉及的主要工程设施,供电安全不仅包括电气设备的本身危险性,还关系整个项目是否能够安全运行,供电的安全性是建设项目首先必须解决的。目前配套的安全设施日趋完善,防误闭锁装置、隔离开关、继电器等功能齐全,因此,采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选用适当的防护装置及控制措施,按对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进行选型并按规范安装,按标准、规范的要求敷设输供电线路,保证安全可行。 5)给排水单元 本单元主要存在的淹溺、触电事故危害,主要为水池防护栏杆不牢固可靠或损坏,电机配电存在缺陷,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 6)锅炉单元 锅炉为国家定点生产的产品,目前安全附件及联锁装置均随机配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只要加强维护保养及校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完好灵敏,按规定进行检测,运行是安全的。 7)空压单元 空压机组应选用国家定点生产的产品,安全附件及联锁装置均随机配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储气罐只要加强维护保养及校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完好灵敏,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检测,运行是安全的。 9)自控系统单元 该项目PLC\DCS控制系统失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温度测量装置故障、自动调节系统失控故障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对危险等级为Ⅱ级的应从技术、管理方面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危险等级为Ⅲ级的应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标准等从设计、制造、施工、管理各方面进行规范,避免触发事件引发事故。 10)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作业环境单元的危险性较小,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 (3)危险度评价 罐区生产单元的危险分值为17分,属于高度危险;醇提生产单元危险分值为12分,属于中度危险;其它生产、储存单元,属于低度危险。 3、安全生产条件 (1)该项目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代码为C2730、类别名称为中药饮片加工。属于允许类。 (2)该项目位于江西省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内,属于规划的工业园区,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要求。 (3)企业的平面布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为大于二级,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防火间距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4)该项目采用成熟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优先选择高性能设备,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布置,可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该项目新建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依托厂外蒸汽供气,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项目配套,可满足项目的需要。 (6)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7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工程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建(构)筑物的设备,设备装置及生产技术设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时及运行过程中认真落实。 4、评价结论 1、工程选址在规划的园区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2、建设项目在严格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所述的安全对策措施完成后,项目运行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华润江中科创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在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条件审查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16 | |
现场参加人员 | 邱国强(左)、企业、王东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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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