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八一乡液化气供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南昌县八一乡液化气供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南昌县八一乡液化气供应站是从事液化气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为租赁方式获得,储存设施为自有产权。站内共设有3个50m3的储罐,2022年11月新增一个20m3的残液罐,目前最大储存能力为150m3,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该液化气供应站位于南昌县八一乡淡溪村,占地11880m2,该站坐东朝西,站四周设有不低于4m围墙与外界进行分隔,站区内有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站区西面、南面围墙外为鱼塘,北面为一食品厂,距离储罐区91m,东面为昌东大道距离储罐区30m。液化气站罐区危险区域四周安全距离内目前无其它建筑物。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企业储存、经营的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亦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液化气站于2012年首次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1月12日取得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1401020001P),经营类别: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9日。该站于2021年2月2日取得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编号TS42360020N-2025),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0日。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及落实情况 | 检查结果 | ||||
充装台电机接线方式不防爆 | 电机电源线应采用防爆挠线接管进行连接,已落实 | 符合要求 | |||||
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表未设超压警示红线
| 现场压力表均应设超压警示红线,已落实 | 符合要求 | |||||
消防水泵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 消防水泵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已落实 | 符合要求 | |||||
厂区相关区域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 应在消防水池围栏处增设“严禁攀爬”“当心淹溺”等安全警示标志,已落实 | 符合要求 | |||||
储罐区储罐离北侧围墙间距不足
| 应对储罐区储罐进行调整,保证储罐离围墙间距满足20m。 | 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 | 南昌县八一乡液化气供应站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项目南基本符合液化气充装站储存、经营安全条件,基本完成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的整改工作,该液化气站的安全风险等级基本达到可控性。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年11月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6月24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人员(左) 赵海林(右)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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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