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山香药业厂区布局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山香药业厂区布局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西青峰集团联合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6月17日,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116号,经营范围为中西成药生产、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了《关于江西青峰集团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制剂产品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赣开发规字【2014】17号);在2015年将建设单位变更为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关于变更江西青峰集团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制剂产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的批复》(赣开经字【2015】86号)。2020年7月公司委托中昊(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9月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了安全验收。 因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宗地发生变化,根据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及江西轰天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地块规划,对厂区土地进行了置换、退让等调整,需重新对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布局,主要包含108危化品库。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取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11-360799-04-01-257816)。2024年3月公司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变更设计。 该项目设计单位为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施工单位为江西朝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监理单位为江西兴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依照相关规定,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山香药业厂区布局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小组成员通过到该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在对资料认真分析和对现场仔细检查的基础上,对委托方新建生产装置的试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查找分析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委托方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委托方根据评价组成员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等事项提供技术依据。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价结论 | 1、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116号,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距离的要求,且交通方便。 2、厂址具备良好地质条件,不属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3、厂区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项目在平面布置、建筑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4、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该企业在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山香药业厂区布局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2.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7.4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一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二为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严经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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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