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 信丰县年华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本站为二级加油站改造,现地址位于信丰县大阿镇大阿圩。加油站设有3个加油岛,单排布置,3台加油机(其中2台2枪、1台4枪)多油品潜油泵加油机,3个双层非承重埋地油罐,分别为50m3柴油隔仓油罐1台,50m3 92#汽油1台,50m3 20m3/30m3 92#、95#汽油隔仓油罐1台、总罐容130m³,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15m³,本站为二级加油站。 1、信丰县年华加油站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通过本报告分析,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加油站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3、经辨识加油站不涉及监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和高毒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应根据“汽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管控措施严格管理。加油站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4、采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加油站安全评价,评价范围内的选址、周边环境和站内外安全间距、设备设施结论为符合要求。油罐设置了渗漏检测仪,对油罐的渗漏情况做实时监控;油罐内设置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仪及卸油防溢阀,对罐内油品时刻进行监控,当油罐内油位达到90%立即报警,当油罐内油位达到95%液位后防溢阀自动关闭,油罐车内的油停止向油罐卸油,确保了油品不外溢,阻止事故发生;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设施正常投用并运行良好 。 5、加油站取得了防雷检测报告,加油站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加油站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履行了“三同时”程序,安全设施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7、加油站内部平面布置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等布置明确、合理,符合各相关规范的要求,现场布置和设计图纸一致。 8、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6个单元中可能出现“一般危险”作业环境有5个单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而其余单元的作业均在“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9、危险度评价汽油储罐区得分为12分,为Ⅱ级,属中度危险;柴油储罐区得分为9分,为III级,属于低度危险。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0、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信丰县年华加油站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设计一致,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设计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已落实到位。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