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3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红山西大道,法定代表人为吴宝林。经营范围包括高分子聚合物、涂料、化工产品、特种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陶瓷材料、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环保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高分子有机硅、低分子有机硅油的生产、销售;高性能复合材料前驱体、复合材料、民用航空、航天设备、陶瓷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360123MA380LWHX5)。厂址总占地面积86亩。 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碳化硅新材料前驱体产业化项目一期年产150吨PDMS(中间产品)、60吨PCS(产品)、31吨高分子有机硅(副产)和48吨低沸点有机硅油(副产)项目已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安全验收,受市场的影响,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取消高性能碳化硅新材料前驱体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中三号厂房规划建设内容,利用三号厂房(已建成厂房)改建本次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 该项目为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总投资1145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06月30日经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123-30-03-02104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分类,该项目行业属于M732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八、航空航天”中“5、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和“7、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是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厂房及公用工程均利用现有的车间三配套设施提供,占地面积2458.91平方米,建设集研究、实验、小试生产为一体的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其生产过程涉及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熔融石英粉(SiO2)、聚碳硅烷(PCS)、机油、模具、石英及其他纤维、硅溶胶(水性)、纯水等,涉及作为自控抽屉窑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产品为陶瓷及陶瓷基复合材料。 该项目作为自控抽屉窑燃料使用的天然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中,生产储存过程中,其他原料和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作为自控抽屉窑燃料使用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项目组成员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赵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估结论 | 1)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该项目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作为自控抽屉窑燃料使用的天然气。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及噪声、高温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该项目时应重点关注火灾、爆炸的防护对策措施。 3)特殊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该公司生产中使用的作为自控抽屉窑燃料使用的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 号)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从安全生产角度分析,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材料研究与应用项目研究、实验、小试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项目潜在的危险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该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3.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6.24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罗工),赵俊俊,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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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