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崇义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X187县道涉路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崇义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X187县道涉路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崇义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后文简称为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0日,机构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塔下集散中心3楼,负责人为张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5MA38Q0RK77。 为改善城镇农村人民农田灌溉需求。崇义县人民政府授权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建设《崇义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该项目属水利改造项目,其建设所需均为已经成熟的技术。管道埋设线路规划路径涉及两处。第一段X187县道K1+750m至K3+900m第二段X187县道K3+950m至K5+200m。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宁夏易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单位为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行业乙级)、监理单位为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应对在公路保护范围内铺设的管线工程进行安全技术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项目及公路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崇义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X187县道涉路工程进行安全分析评估 ,为此,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项目评价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审核了该工程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分析了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选用适当的安全评估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小组根据《安全评估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本报告。 | |||||
姓名 | 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号 | 姓名 |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李永辉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李永辉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魏本栋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罗 明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李永辉 | ||
报告审核人 | 刘志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刘志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李云松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邱国强 | ||
评价结论 江西明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崇义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X187县道K1+750m至K3+900m、K3+950m至K5+200m。涉路工程施工方根据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情况以及业主的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施工整体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平面布置等文件。施工准备充分,明确了施工方法和工序,施工过程安全是有保障的。 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并落实本评价报告在第六章“安全对策措施”中提出的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要求,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设计、施工要求,严把“选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关,则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公路运行的影响较小,固有的风险及对公路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国家关于管线工程及公路保护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7.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8.10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企业项目负责人董世雄 右: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金玉城)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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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