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香江大道西段中橙果业公司旁。液化气供应站用地面积为4954.52㎡,现有员工11人。站内分设埋地罐区、灌瓶间与机泵房、回车场、综合楼、地磅、辅助用房和消防水池;埋地罐区设50m3液化石油气埋地储罐4个及5m3液化石油气埋地残液储罐1个,总容量205m³,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表 3.0.12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的划分,该站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主要经营的钢瓶液化气供应赣州市开发区及附近居民,月平均日灌瓶量不超过700瓶。 该站于2018年由原站位置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源大道搬迁至现位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程序,分别于2018年3月由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号:XALBG2018AP10110),2018年4月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19年1月中检集团福建康泰测试评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并出具了报告(报告编号:KTJXYSBG-2018-228),依法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2021年11月20日,该站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到期,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于2021年11月19日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批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170501002P),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0日止。2022年11月11日,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60001K-2022S),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该站于2024年01月26日复评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赣AQBRQ(三)2024024)。该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11月20日到期需要延期,依据《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4号)的要求,所有延续换证的燃气企业需进行安全评价。 受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的委托,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于2024年07月10日组成评价小组,对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测,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写了此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的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刘志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 结论 | 1、赣州湖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属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2、赣州湖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周边50米范围无公共设施、学校、医院及文物保护单位。该液化气供应站选址和平面布置经实测对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该液化气供应站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其次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淹溺淹、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及噪声、振动和健康危害等。 4、该液化气供应站储存的LPG罐区构成了重大危险源。LPG是易燃易爆的甲类气体。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加强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对现场监测监控的设施需要加强巡检,确保监测监控设备的有效使用。 5、危险度评价中液化气储罐区为“I”级,属高度危险;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中LPG卸料单元为“比较危险,需要注意”、钢瓶充装单元为“比较危险,需要注意”;现场检查表中,有应急救援预案, 有应急演练图片记录,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安全要求。 6、重大事故后果预测(爆炸伤害模型TNT当量算法评价)计算分析,单个50 m3液化气储罐发生化学爆炸时,人员在222m以上、建构筑物在194.25m以上才较安全。上述计算是基于没有防护措施的敞开式假设事故,是为了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进行的理论计算。所以企业针对危险物质储存和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现场检查,该液化气供应站通过埋地储罐区设有防火储槽,站区周边设高2m的围墙降低事故所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液化气泄漏、杜绝着火源、防止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使企业总体危险有害因素和程度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7、该液化气供应站对储罐、管道等设备等设施都进行了检验检测;消防、安全设施已完善,进一步提高了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性、可靠性。 8、该液化气供应站有比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人员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设立了专职安全负责人,从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上保证了安全措施的基本落实。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满足《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人员配置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该液化气供应站安全条件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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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4.07 | 报告提 交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起赣州市湖边液化气供应站严晓红、赣昌公司李永辉;赣州市湖边液化气站严斌、赣昌公司刘志强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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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