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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17:19:11    浏览: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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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技术改造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10日,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刘伟吾,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经营范围:紫外线吸收剂、分散染料、染料中间体、精细化工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所属行业: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61]。

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在役生产装置为年产2000吨苯并三氮唑系列紫外线吸收剂UV-326生产装置,企业于2023年11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苯并三氮唑系列紫外线吸收剂UV-326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通过了安全验收;于2023年11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苯并三氮唑系列紫外线吸收剂UV-326项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通过了自动化改造验收;于2023年12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年产2000吨苯并三氮唑系列紫外线吸收剂UV-326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企业于2024年01月11日向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申请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24〕1225号,有效期:2024年01月11日至2027年01月10日,许可范围:紫外线吸收剂UV-326(2kt/a)。

 由于当前欧美市场需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方面市场处于行业低谷阶段导致生产产线开工不足,另一方面市场对产品的品质要求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该企业迫切需要对现有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UV-326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2个共线同类产品UV-328、UV-366,技术改造前后紫外吸收剂总产能不变。因此,企业于2024年4月15日向永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并获批了《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统一代码为:2312-360830-07-02-902844,本项目拟通过新购设备,对现有的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UV-326生产线进行改造,将罐区原次氯酸钠储罐更换为苯甲酰氯储罐,其余公辅储存设施利用原有,最终实现年产产品产能为:UV-326 1200t 、UV-328 500t、UV-366 300t。

本项目新增产品紫外吸收剂UV-328、UV-366和原在产产品UV-326共线,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十部委联合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但生产中涉及新增副产物--盐酸以及甲醇、甲苯等溶剂回收套用,本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企业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增项,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苯以及工艺产生少量的氢废气,本项目产品紫外吸收剂UV-328、UV-366均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氮化工艺、偶氮化工艺。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项目组成员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本报告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总图和平面布置对策措施。

2.建(构)筑物对策措施。

3.设备及工艺对策措施。

4.电气、自动化控方面安全对策措施。

5.特种设备及强检设施方面安全对策措施。

6.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安全对策建议。

8.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对策措施。

9.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对策措施。

10.消防及安全设施。

11.受限空间安全对策措施。

12.控制室的安全对策措施。

13.其它安全防护。

14.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

15.施工期的安全对策措施

16.事故应急救援

17.危险化工工艺安全对策措施。

以上意见详见报告具体内容。

评价结论

1.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技术改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修改)中的“淘汰类 ”和“ 限制类 ”,属允许类。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文件,项目建设所在地位于江西省永新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少部分非生产区在园区红线外),属于江西省认定的化工园区。企业已取得永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本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统一代码为:2312-360830-07-02-902844,因此,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政策要求。

2. 本项目新增产品为紫外吸收剂UV-328、UV-366,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十部委联合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但生产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溶剂甲醇、甲苯回收套用,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增项。

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的规定,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防护距离按关标准规范的距离确定,本项目生产储存设施与周边居民区、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大于60m要求,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4.本项目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本项目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为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

6.本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本项目《可研报告》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相应采纳。

8.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有效,并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公用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能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可研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适宜建设。。

现场工作时间

2024.5.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4.9.20

现场参加人员

李云松、杜凡奇刘良将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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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江西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紫外线吸收剂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报批稿)(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