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全评价结论 7.1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 江西思行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制造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道路运输、工艺设施及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现场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公用工程、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 7.2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思行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制造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1)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此外还存在高处坠落、触电伤害、物体打击、噪声与振动、粉尘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 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故不需要进行重大危险分级。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酒精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2)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各单元的作业危险等级部分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级别,部分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级别。 3)选址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企业、公共设施、居民区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供水、供电、防雷接地均能满足项目的要求。 5)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面积、防火分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6)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7)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8)通过安全检查表对照法规、规范进行检查,配套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7.3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罗片区华隆玩具南侧地块,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护距离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2、项目总平面布置、辅助设施,道路运输安全通道的设置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4、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或“稍有危险,可以接受”级别。 6、该企业在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思行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制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试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