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法定代表人杨赋斌,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为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地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新材料计划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有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20]1102号,有效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许可范围为六氟磷酸锂(6000t/a),20%盐酸(副产品,36000t/a),氟化氢(副产品,8400t/a)。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为36072200009,有效期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 为了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品质,同时减少现场人员操作,降低操作风险,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操作水平,公司依托原有的变配电室、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等,在原有稀土车间(本次验收项目的102干燥车间)内新增两套六氟磷酸锂破碎干燥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用于六氟磷酸锂粗产品的破碎和干燥;将原来的机修车间改造成307清洗车间用于洗桶、工件;原有的206戊类仓库用于存放五金配件、六氟磷酸锂产品。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于2024年5月29日取得了由会昌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05-360733-04-01-747620。该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块内,公司已取得会昌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赣(2024)会昌县不动产权第0003513号。 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有氮气[压缩的]、六氟磷酸锂、五氟化磷(简称“PF5”)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辨识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氮气[压缩的]、五氟化磷、尾气中含有的少量氟化物(HF、PF5)。五氟化磷、尾气中含有的少量氟化物(HF、PF5)属于高毒物品,HF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项目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由广东万思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均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施工单位为上海金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现设备设施都已施工安装完毕,公司生产设备设施调试合格后,进入试生产,公司组织编制了试生产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生产至今未发生造成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项目生产产能达到设计水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安全设施正常投入使用、有效可靠,项目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进行建设,与设计一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令,第88号修改[2021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第77号修改)等相关规定,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接到委托后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成员于2024年8月到该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资料收集,在对资料认真分析和对现场仔细检查的基础上,对委托方生产装置的试运行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充分了解后,查找分析了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和委托方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委托方根评价组成员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为委托方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等事项提供技术依据。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委托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刘志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价结论 | 1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 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道路运输、工艺设施及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现场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公用工程、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 2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此外还存在高处坠落、触电伤害、物体打击、噪声与振动、粉尘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等。 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故不需要进行重大危险分级。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涉及到的氟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 2)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各单元的作业危险等级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危险范围。 3)选址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企业、公共设施、居民区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供水、供电、防雷接地均能满足项目的要求。 5)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面积、防火分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6)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7)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8)通过安全检查表对照法规、规范进行检查,配套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护距离和防火安全的要求。 2、项目总平面布置、辅助设施,道路运输安全通道的设置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4、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该企业在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石磊氟材料六氟磷酸锂烘干线自动化升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试生产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8.2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8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右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为石磊尹部长 | |||
现场照片 |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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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