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桥德克公司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桥德克公司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在赣州市龙南市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C0MRY334。 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滁州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优势投资的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一方面提高和有效补充金桥德克的总体生产能力,为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使得公司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为华南区的业务拓展提供了生产和仓储基地。本次项目技术来源均来自于金桥德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园区投资建设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生产危险化学品,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项目产品属于精细化工分类第十项“汽车用涂料”和第三项“涂料”故本项目为精细化工企业,适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 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9日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210-360797-04-05-306227”。项目于2023年2月取得了龙南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许可证编号:2021-M-012。由于目前该建设用地暂未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龙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龙南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重新认定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企业也进行了承诺,容缺开展前期工作。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四大部分:年产电子化学品2000吨,辐射固化涂料20000吨,水性涂料15000吨,汽车涂料5000吨。其中电子化学品分为溶剂型和UV型各1000吨。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年产电子化学品2000吨,辐射固化涂料20000吨,水性涂料15000吨,汽车涂料5000吨。 (2)项目占地面积89亩,拟建主要包括1号车间、2号车间、3号车间、丙类车间、工厂储罐组、1号仓库、2号仓库、3号仓库、4号仓库、5号仓库、6号仓库、7号仓库、8号仓库、9号仓库、机修间、控制中心、公用工程中心(含消防水罐)、研发综合楼、污水处理区、事故水罐、初期雨水池、废气处理、1号门卫、2号门卫等。 (3)辅助生产系统,动力、给排水、纯水、自控及总图运输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原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乙酸丁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仲丁酯、丙酮、丁酮、乙二醇丁醚、甲基异丁基酮、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酸乙二醇乙醚)、二丙酮醇(双丙酮醇)、异丙醇、环己酮、二异丁基酮、异丁酸异丁酯、乙酸异丁酯、三甲苯(均三甲苯)、白电油(正庚烷)、异丁醇、正丁醇、2-庚酮、甲基环己烷、乙酸正丙酯、硝化纤维素溶液(含硝化纤维素≤55%)等。经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材料测试中心鉴定本项目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电子化学品(溶剂型油墨)、辐射固化涂料、汽车涂料。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材料测试中心为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具有危险化学品鉴定资质的11家单位之一,鉴定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中有乙酸丁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仲丁酯、丙酮、丁酮、乙二醇丁醚、甲基异丁基酮、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酸乙二醇乙醚)、二丙酮醇(双丙酮醇)、异丙醇、环己酮、二异丁基酮、异丁酸异丁酯、乙酸异丁酯、三甲苯(均三甲苯)、白电油(正庚烷)、异丁醇、正丁醇、2-庚酮、甲基环己烷、乙酸正丙酯为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其中甲苯、乙酸乙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产品中电子化学品(溶剂型油墨)、辐射固化涂料、汽车涂料为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江西金桥德克公司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写此安全预评价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6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组通过对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桥德克公司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如下: 6.3.1评价结果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赣州市龙南经济开发区富康工业园,位于化工园区内,但目前该建设用地暂未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目前龙南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龙南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重新认定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企业也进行了承诺,容缺开展前期工作。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项目用地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龙南市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毒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丁酮、丙酮、甲苯、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化学品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经辨识,本项目物料硝化纤维素溶液(含硝化纤维素≤55%)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项目中甲苯、乙酸乙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本项目中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中的规定,拟建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所使用的工艺为混合溶解搅拌工艺。故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火灾、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中毒窒息、触电、化学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本项目甲类车间生产单元、甲类仓库单元危险度等级均为“Ⅱ”级,属中度危险。罐区危险度等级为“Ⅰ”级,属高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11)本项目生产的电子化学品(溶剂型油墨)、辐射固化涂料、汽车涂料是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6.2.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烫。 6.2.1.3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 1)甲苯、乙酸乙酯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策措施 2)防泄漏安全装置与设施,通风、防火防爆、防雷电与应急装备、应急处置措施。 6.2.1.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桥德克公司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化工园区重新认定,并符合要求。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审定的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本报告建议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设的安全顺利,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得到落实。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聘请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应由住建部门验收,并由住建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3、本项目投产以后,应定期监测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对接触有害物质人员进行体检。 4、本项目建成及运行后,应按规定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5、根据工艺特点,加强职工上岗培训,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持定期进行演练,以防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按预定的方案进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 7、本项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企业应在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后,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8、由于目前该建设用地暂未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虽有龙南市人民政府的承诺函,企业也进行了承诺,容缺开展前期工作,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对接,尽快完善有关手续。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8.21 | |
现场参加人员 |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李永辉、金桥德克王总、第二章赣昌公司金玉城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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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终稿)江西金桥德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金桥德克公司电子化学品及环保涂层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