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遂川停车区及加油站改建工程 项目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平面交叉工程涉路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遂川停车区及加油站改建工程 项目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平面交叉工程涉路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遂川停车区位于G45大广高速K2962处,停车区占地面积约63.2亩,其中东区占地29.2亩,西区占地34亩。停车区内包含综合楼、加油站、汽修厂等经营性用房面积约8100平方米;水泵房、配电间等功能性用房面积约340平方米。遂川停车区将进行整体改造: 1、拆除两侧综合楼、加油站、汽修厂建筑,东区保留水泵房、配电间等功能性用房,西区拆除水泵房、配电间等。 2、本项目工程新建综合楼、设备用房、加油站等。 3、东侧停车区入口处匝道纵坡4.5%,考虑行车安全,拟对入口处场地整体调坡。 4、西区出口处贯通车道与场区有高差,最高处高差约1.5米,为保障车辆顺利进入贯通车道,对出口处场区与贯通车道进行接坡处理。 5、停车区内部绿化全部迁移,仅保留围墙边缘绿化。 大广高速遂川停车区东区及加油站改建工程项目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2962+500)处、大广高速遂川停车区西区及加油站改建工程项目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2961+500)处平面交叉口施工,将占用该停车区与大广高速公路出入口相关路段进行施工,此路段车流量大、车速快,给施工带了较大施工安全隐患,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较高。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审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检查结果 | |
评价结论 | 1)项目建设业主应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办理各项行政手续。 2)本项目属于“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同时存在“挖掘公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实施前应获得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本项目还存在“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3)本项目大广高速遂川停车区东区加油站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2962+500m)处、大广高速遂川停车区西区加油站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2961+500m)处平面交叉路口位置、交叉角度等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4)关于本项目大广高速遂川停车区东区加油站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2962+500m)处、大广高速遂川停车区西区加油站出入口与大广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2961+500m)处平面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的设计,建议设计单位根据规范要求和本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标志设计。 5)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可行,正式动工前须报路政和交警部门审批,施工封道应在交警指挥下进行,并事先做好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的设置,以策安全。 6)本项目应急预案可行,施工前应报公路路政部门批准,施工期间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评价机构赵海林 右:企业人员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