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03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南昌市经开区昌北大道368号,法人代表:朱文超,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前身江西核工业实验化工厂成立于1989年,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07年改制为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钴盐、镍盐等特殊化学品的生产和研发,是一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核工业的技术人才优势,通过持续的改进、创新,产品的品质不断提高,主要专业从事高品质氨基磺酸镍溶液、碱式碳酸镍、碱式碳酸钴、乙酸镍、乙酸钴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用于精密电镀、印刷电路板电镀、合金电镀、镍钴合金电铸、铝材表面处理、工业催化剂、陶瓷工业等行业。企业所属行业:无机盐制造[2613]、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5]。 企业前期申报的年产4000吨镍钴产品和1000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浆料项目(一期,已建成年产4000吨镍钴产品),于2019年通过安全验收;年产2000吨电子级氧化镍项目(一期,已建成年产1000吨电子级氧化镍)属工贸项目,当前处于试生产期,设备运行正常,前期企业编制了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并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企业正在筹备氧化镍项目安全验收工作。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年调整版)的规定,该企业涉及的原料中硫酸镍、氯化钴、氨基磺酸、乙酸、盐酸、浓硫酸、氢氧化钠、天然气、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产品(碱式碳酸镍和碱式碳酸钴)和产品(氨基磺酸镍、氨基磺酸钴、乙酸镍、乙酸钴)未列入该目录,企业不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和农业部2013年第9号公告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也不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噪声等,其中最主要的危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依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经评价组现场勘察,该企业生产、储存等场所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我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与建议,以进一步提高该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1、车间、罐区物料管道流向标识不完善。 2、罐区储罐无醒目的储存物料标识。 3、02乙镍车间靠近乙酸储罐的地面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 4、乙镍车间存在穿墙的电缆孔洞未封堵。 企业已针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及回复。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危险危害性评价汇总: 1、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镍、氯化钴、氨基磺酸、乙酸、盐酸、浓硫酸、氢氧化钠、天然气、柴油。企业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硫酸镍为高毒物品;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坍塌、噪声、高温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选定的10个单元的作业均在“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4、该企业与周边建筑设施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限制的八类地区保护距离在允许范围内。 5、通过根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该企业不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符合性评价结果汇总: 1、该企业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该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合实际,可以满足正常安全生产的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适用于该公司的现状。 3、公司员工能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特殊作业按制度执行。 4、消防道路、循环消防水池、室外及室内消防栓的布置情况满足消防的要求,且企业消防设施经南昌市公安消防大队备案验收,满足消防的要求。 5、企业在用的生产工艺、产品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公司厂区道路安全、常规防护设施、工艺设备、贮运等设备设施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防雷和防静电接地保护经检查合格,能满足安全要求。 8、该企业的供电、供热、给排水、供气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也符合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 9、经设计诊断,企业现有的设备设施满足自动化改造提升的要求,不需要进行改造。 综上所述,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配置齐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运行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7.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15 | |
现场参加人员 | 王东平、杜凡奇、蒋良华、李云松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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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公开版-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