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星火工业园,于2016年01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宋裕,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辛酸亚锡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11/25),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现有年产2万吨环保型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及新型催化剂项目,主要产品为20000t/a有机硅表面活性剂、10t/a新型催化剂(其中复合型胺催化剂6t/a、有机锡催化剂4t/a)。企业于2023年7月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安全设施诊断设计》,该安全设施诊断设计包含对车间在役生产装置、仓储设施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自动化提升改造内容。企业根据2023年7月出具的安全设施诊断设计对厂区进行改造,2024年7月1日已改造完成。 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原有乙基A生产工艺涉及醋酸酐冷凝回用,于2018年11月26日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将醋酸酐作为危废处理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8月31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同意予以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赣应急办字〔2021〕128号)。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高分子聚醚多元醇、醋酸酐、离子交换树脂、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硅酮、聚硅氧烷、乳化剂、一缩二丙二醇、活性炭、98%硫酸、氯铂酸、辛酸亚锡、氮气(压缩的)、三乙烯二胺及发电机使用的柴油;产品为聚醚型有机硅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复合型胺催化剂、有机锡催化剂;不涉及副产品,中间产品为改性高分子聚醚表面活性剂中间体(简称:乙基A。第一步反应的中间体,委外处理后参与第三步反应)、聚硅氧烷中间体(DY)、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原液(简称:母液ML)。其中醋酸酐、98%硫酸、辛酸亚锡、氯铂酸、氮气(压缩的)、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及发电机使用的柴油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产品聚醚型有机硅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复合型胺催化剂、有机锡催化剂等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故该公司不涉及危化品生产项目,不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报告编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报告审核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过程控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评价结论 | 1、该公司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该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属于规划的化工园区,该园区列入《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2021年4月14日)。符合产业规划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限制类和淘汰类。 2、该公司选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3号、《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24)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公司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公司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5、该公司依托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公司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选型、数量、安装与设计符合,满足规范要求。 防雷防静电接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公司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审查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完善),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综上所述,江西麦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安全设施有效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学历,企业现状与设计、设计诊断一致,可燃性气体报警装置、PLC控制系统正常运行,与设计诊断一致,该企业安全状况较好,针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正在进行学历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于可接受风险,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6.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22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张总),李云松,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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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