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t工业涂料及水性漆系列涂料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t工业涂料及水性漆系列涂料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是上海都昌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西信丰投资化工企业,总投资3600万元。原法定代表人为周玉芳,2024年8月8日经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同意,变更为卢明(卢明与周玉芳系夫妻),经营范围为涂料等生产和销售。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化工工业涂料系列项目2016年经信丰县发改委立项,2016年11月完成安全预评价,2017年11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并经赣州市安监局审查安全设施设计,2018年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化工工业涂料系列产品生产装置位于信丰县工业园区星村路化工小区,该小区为原信丰县化工集中区(2021~2025),该化工集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为环保涂料。包括5#甲类仓库、8#甲类仓库,6#丙类车间、7#甲类车间,2#综合楼、204消防水池,202事故应急池,203初期雨水池,204备品配件间(回收桶周转区、新桶暂存区)。本次评价的范围年产2800吨化工工业涂料生产装置,包括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涂料用稀释剂、丙烯酸树脂、聚氨酯固化剂和水性工业涂料,该生产装置已运行六周年。2018年11月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10月27日经延期换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8]1015号,许可范围为醇酸树脂涂料(4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200t/a)、聚氨酯树脂涂料(100t/a)、环氧树脂涂料(100t/a)、涂料用稀释剂(400t/a)、丙烯酸树脂(700t/a)、聚氨酯固化剂(500t/a)。有效期至2024年11月7日。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赣州市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赣市AQWHⅢ[2023]334),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4日。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33条之规定,需提交第25条的资料:包括“(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因此危险化学品延期换证需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刘志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经与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t工业涂料及400t水性漆生产装置的生产、储存设施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具体范围如下: 1、生产装置:7#车间(甲)涂料生产装置,年产2400t工业涂料。主要设备包括反应釜、高速分散机、砂磨机,研磨机,搅拌釜;6#车间(丙)水性涂料生产装置,年产400t水性漆:主要设备包括三辊机、反应釜、高位槽 、蒸汽发生器、净水机、分散机、移动过滤/包装机。 2、储存设施:5#仓库、8#仓库,主要储存包装材料、非甲乙类的辅助材料如填料,颜料,包装桶;原料、成品仓库(甲)主要储存涂料和水性漆的原辅料,包括各类溶剂,树脂,固化剂,消泡剂,分散剂,防沉降剂等。 3、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发变配电房、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事故应急池、2#综合办公楼、门卫值班室等。 涉及评价项目的环境保护、消防、产品质量,涉及的建构筑物经消防验收合格,防雷装置也经检测合格,引用相关部门结论。 3#车间、4#车间、1#综合楼为后期建设,目前工程未完成,经复核其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并经赣州市安监局审查,本评价将对其总平面布置和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的符合性评价。 2022年经山东富海石化有限公司对现状诊断,不涉及自动化提升改造,其现场与原设计相一致。 二、项目基本情况: 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是上海都昌化工有限公司在江西信丰投资的另一个化工企业。原法定代表人为周玉芳,2024年8月经信丰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变更为卢明。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化工工业涂料系列项目2016年经信丰县发改委立项,2016年11月完成安全预评价,2017年11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并经赣州市安监局审查安全设施设计,2018年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化工工业涂料系列产品生产装置位于信丰县工业园区星村路化工小区,该小区为信丰县化工集中区(2021~2025),该化工集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为环保涂料,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产品符合该化工集中区的产业规划。经营范围为合成树脂涂料、水性漆等生产和销售。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涂料(包括工业涂料、树脂和固化剂2400t/a以及水性漆400t/a),其中工业涂料800t/a[其中醇酸树脂涂料(4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200t/a)、聚氨酯树脂涂料(100t/a)、环氧树脂涂料(100t/a)],涂料用稀释剂(400t/a)、丙烯酸树脂(700t/a)、聚氨酯固化剂(500t/a),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属于精细化工产品中的第3类。根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第四十六条“精细化工新建项目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最严格安全条款进行设计建设;在《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出台前,已通过设计审查并处于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按审定的设计建设施工;现有精细化工企业实施的改、扩建项目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最严格安全条款进行设计建设,对不涉及改、扩建的装置(设施)原则上要同步实施整改,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评价项目建设和投产在该标准颁布和生效之前(2020年9月前)的2016年完成立项备案、2017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完成安全“三同时”。本评价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依据,对年产2800t工业涂料及水性漆系列涂料生产装置进行评价。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信丰县工业园区星村路化工小区,总投资3600万元,占地面积约11840.93m2。生产工艺是将各种合成树脂(环氧树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分别与有机溶剂、装饰性颜料、添加剂,采用常温或加热常压下合成或物理机械混合后得到环氧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等合成树脂涂料以及水性漆、固化剂、涂料用稀释剂等系列产品。由于环氧树脂涂料(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为2828序号常见品种第6)、醇酸树脂涂料(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为2828序号常见品种第3)、丙烯酸树脂涂料(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为2828序号常见品种第2)属危险化学品,该装置已于2018年11月8日取得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可证字[2018]1015),2021年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审批,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7日,许可范围为醇酸树脂涂料(4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200t/a)、聚氨酯树脂涂料(100t/a)、环氧树脂涂料(100t/a),涂料用稀释剂(400t/a)、丙烯酸树脂(700t/a)、聚氨酯固化剂(500t/a)***。企业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3#车间、4#车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为丙类生产设施。该工程目前尚未建成,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赣州市安监局组织专家2016年完成安全预评价和2017年完成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0人,其中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2人。公司主要负责人、现法定代表人卢明与原现法定代表人周玉芳是夫妻,卢明是公司总经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在人力、财力更能得到有效保障。卢明为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徐修民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管理资格上岗证,注册安全工程师华娟霞为化工安全类,刘伟为技术负责人,为化工高级工程师 厂区整体呈南北向呈反“7”字形,东西宽约为118m,南北长约为121m,整个项目总占地面积11840.93m2,约合17.7614亩。本评价的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2931m2,本评价的建构筑物总面积5569.76m2。 根据总平面布置原则,结合场地地形、外部交通运输条件,以及各装置的特点进行布置,具体按如下布置: 根据生产工艺结合当地常年主导风向情况,设在厂区东面布置办公、生活区,西面、北面布置甲类生产、储存区,丙类生产场所布置于生产区的东南面;辅助生产区、公用工程的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布置于厂区的西北侧中部;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之间用围墙和草地绿化带分隔开。其生产性建构筑物,甲类车间、丙类车间、甲类仓库等均采用封闭性建筑结构形式。 三、评价结论 1、装置生产规模为年产2800吨涂料,其中工业涂料800t/a[其中醇酸树脂涂料(400t/a)、丙烯酸树脂涂料(200t/a)、聚氨酯树脂涂料(100t/a)、环氧树脂涂料(100t/a)],涂料用稀释剂(400t/a)、丙烯酸树脂(700t/a)、聚氨酯固化剂(500t/a);水性涂料(400t/a)。 2、本评价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原料甲苯、二甲苯、环己酮、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酸、丙烯酸、甲苯二异氰酸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醇酸树脂、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乙醇胺。产品中醇酸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涂料用稀释剂、丙烯酸树脂属于危险化学品。 3、本评价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包括容器爆炸)、灼烫、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淹溺、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存在毒物、高温、噪声、粉尘等有害因素,同时还可能存在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危害。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4、本评价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中,其中甲苯、乙酸乙酯、丙烯酸、甲苯二异氰酸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苯、丙酮属于非药品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本评价生产装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本评价生产装置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2定量评价结果 1、本评价生产装置中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爆炸品,易燃气体、毒害性气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确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就是《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14[2018年版])中第3.4.1和第3.5.1,即7#车间、5#原料仓库和8#成品仓库与居住区村镇及重要公共建筑控制50m以上,与相邻工厂12m(仓库超过15m)以上,与室外变电站30m以上,与周边相邻道路、相邻企业的距离符合该标准。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各评价单元,均在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3、危险度评价法分析评价结果:7#甲类车间、6#丙类车间、5#甲类原料、8#甲类成品仓库的危险分级为车间为Ⅲ级,低度危险;仓库为Ⅱ级,中度危险。 8.3定性评价结果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项目周边环境,总图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及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设施、有毒有害因素控制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相符合。 2、生产装置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控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本评价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4、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6、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对预案进行相关培训及演练,并建立培训演练记录。 7、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具有大专学历,应用化工和分析检验技术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工高级职称,配备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厂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全部符合,没有“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类”、“停产停业整顿或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类”、“限期改正类”这几种情况。 8.4评价结论 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t工业涂料及水性漆生产装置符合信丰县城市发展规划的布局;通过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消防设施经原信丰县消防大队验收合格;防雷装置也经检测合格。生产评价项目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控制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经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诊断,经信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论证,该生产装置不需设自动化提升改造,树脂和固化剂合成采用PLC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评价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评价人员进行了核实,安全隐患消除。
评价结论:信丰天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00t工业涂料及水性漆系列涂料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现场与设计一致,其安全设施正常使用,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学历及专业符合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7.14,8.2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17 | |
现场参加人员 | 图一左为评价师李永辉,中间为企业周玉芳,右为评价师刘志强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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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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