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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2号楼改造装修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5:32:52    浏览: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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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2号楼改造装修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于20216月由“江西省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重要科学中心”更名为“赣江中药创新中心”。开办资金27347万元,法人代表梁鑫淼,位于江西省赣江新区中国中医药科创城新祺周大道,是江西省科研机构、地方事业法人机构。该科学中心由江西省与中国科学院共建,由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药研究团队负责具体运营管理,承担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的预研、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并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项目组成员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王东平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报告编制人

赵海林

S011032000110192001263

038068

报告审核人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结果

配电箱箱体与箱门未进行接地跨接

已整改

已整改

危险化学品暂存间无物料MSDS

已整改

已整改







评价结论

1、项目危险程度评价

通过对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2号楼改造装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中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得出以下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综合评述:

1)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腐蚀、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噪声、粉尘等。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触电。

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

1)该项目在选定的单元中,危险性等级均为“可能危险”或 “稍有危险”。

2)该项目主要危险为火灾、触电,因此,必须加强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止人员误操作等。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3、其他单元安全评价结论

1)该项目在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消防及防火、电气防护、通风,工艺、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措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齐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4、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该企业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因此,本评价组认为:

该项目建设中,针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落实。该项目自试运行以来,安全设施齐备并有效,安全生产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44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25

现场参加人员

左:企业、右:评价师(赵海林)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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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