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2号楼改造装修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2号楼改造装修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于2021年6月由“江西省中科院大连化物所重要科学中心”更名为“赣江中药创新中心”。开办资金27347万元,法人代表梁鑫淼,位于江西省赣江新区中国中医药科创城新祺周大道,是江西省科研机构、地方事业法人机构。该科学中心由江西省与中国科学院共建,由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药研究团队负责具体运营管理,承担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的预研、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并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项目组成员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报告编制人 | 赵海林 | S011032000110192001263 | 038068 | |
报告审核人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检查结果 | |
配电箱箱体与箱门未进行接地跨接 | 已整改 | 已整改 | ||
危险化学品暂存间无物料MSDS | 已整改 | 已整改 | ||
评价结论 | 1、项目危险程度评价 通过对赣江中药创新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2号楼改造装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中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得出以下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综合评述: 1)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腐蚀、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低温冻伤、噪声、粉尘等。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触电。 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生产工艺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 1)该项目在选定的单元中,危险性等级均为“可能危险”或 “稍有危险”。 2)该项目主要危险为火灾、触电,因此,必须加强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止人员误操作等。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3、其他单元安全评价结论 1)该项目在总体布局及常规防护设施,消防及防火、电气防护、通风,工艺、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设施、措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齐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4、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该企业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因此,本评价组认为: 该项目建设中,针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落实。该项目自试运行以来,安全设施齐备并有效,安全生产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年4月1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企业、右:评价师(赵海林)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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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