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t/a钴金属量四氧化三钴改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t/a钴金属量四氧化三钴改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稀金四路9号,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资金一亿元,2020年经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MA36X5UK6B,企业法人代表刘政。该项目总投资213276.60万元,总占地面积452511.85m2(678.76亩),主要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与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矿产品、钴矿产品、铝箔、铜箔销售;钴粉加工、销售;粉末冶金,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 原一期项目由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一期工程主要工艺为处理钴中间品原料,其湿法冶金工艺过程包括浸出、萃取、电积、合成、煅烧、蒸发结晶、废水处理综合回收等;液氨配制氨水。电池料预处理线(一期):年处理510t电池料,包括放电、剥壳、热处理、正负极分离等工序,得到正极粉。项目一期工程建成达产后,一期规模为年产钴金属量7000t,产品为硫酸钴晶体、氯化钴晶体、硫酸锰晶体、电积铜、碳酸钴、草酸钴、四氧化三钴、正负极粉;副产品为硫酸氨、氯化铵、铜箔、铝箔等。2019年6月10日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审批,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62121201907008号;2020年11月9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6212120201109G;2023年3月13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登记,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产品登记品种:氯化钴、硫酸钴,有效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 原一期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预评价,于2020年12月16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查,取得了安全条件审查批复,赣市行审证 (3)字 [2020]352号;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了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4月22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查取得了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21}118号。目前已取得了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批复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危化项目备字[2022]007号,目前正在进行一期试生产。2023年4月已完成一期竣工验收,由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23年6月2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3】1192号。 目前,赣州寒锐公司已形成总量7000t钴金属量的生产能力,其中氯化钴金属量1600吨,硫酸钴金属量2400吨,碳酸钴金属量3800吨,草酸钴金属量200吨,由碳酸钴和草酸钴继续生产四氧化三钴金属量3000吨。原生产的四氧化三钴主要用途为生产钴粉原料,并不适用生产钴酸锂用四氧化三钴,因此以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为出发点,赣州寒锐拟利用一期已建现有辅助设施、生产设备,更新四氧化三钴生产工艺(产能不发生改变),更新后可实现钴酸锂用四氧化三钴(钴金属计)3000t/a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0年8月取得了原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体立项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360721-32-03-002586。本次项目为不新增改变产能,只对设备与工艺路线进行更新。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000t/a钴金属量四氧化三钴改扩建项目。 本次更新不新增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利旧原有,改造301车间。配套的供电设施、给排水、消防、总图运输等依托原有一期工程。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原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氯化钴(一期生产)、天然气(公用工程用)。本项目产品为四氧化三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较少。天然气(公用工程用)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本次项目最终产品为金属氧化物为非危险化学品,但厂区整体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故本项目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相关手续。由于目前该建设用地暂未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赣县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认定有关事项的承诺函”,企业也进行了承诺,容缺开展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本次生产的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3000t/a钴金属量四氧化三钴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评价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写此安全预评价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汪 洋 | 1200000000200236 | 02522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组通过对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如下: 6.3.1评价结果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茅店新材料产业基地,由于目前该建设用地暂未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企业已进行了承诺,容缺开展前期工作。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项目用地位于化工园区内,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县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毒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经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该项目盐酸为易制毒品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中的电积过程产生的氯气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原料中氯化钴为高毒物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本项目的电积过程产生的氯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 2020年第1号),本项目涉及的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但管控措施只用于运输阶段。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该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生产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触电、化学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本评价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项目进行定量评价,结果如下:109电积钴车间危险度等级均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11)本项目生产的副产品次氯酸钠是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6.2.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烫。 6.2.1.3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 1)该项目应重点关注防中毒和化学灼烫的安全对策措施。 2)该项目应当依法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能上岗。 6.2.1.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化工园区认定通过,并符合要求,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7月9日 | |
现场参加人员 |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魏本栋、寒锐公司陈工、赣昌公司李永辉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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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终稿)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ta钴金属量四氧化三钴生产线安全条件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