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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09 11:33:17    浏览: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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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稀金四路9号,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注册资金一亿元,2020年经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MA36X5UK6B,企业法人代表刘政。该项目总投资213276.60万元,总占地面积452511.85m2(678.76亩),主要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与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矿产品、钴矿产品、铝箔、铜箔销售;钴粉加工、销售;粉末冶金,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

原一期项目 10000t/a金属量钴新材料及26000t/a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由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一期工程主要工艺为处理钴中间品原料,其湿法冶金工艺过程包括浸出、萃取、电积、合成、煅烧、蒸发结晶、废水处理综合回收等;液氨配制氨水。电池料预处理线(一期):年处理510t电池料,包括放电、剥壳、热处理、正负极分离等工序,得到正极粉。项目一期工程建成达产后,一期规模为年产钴金属量7000t,产品为硫酸钴晶体、氯化钴晶体、硫酸锰晶体、电积铜、碳酸钴、草酸钴、四氧化三钴、正负极粉;副产品为硫酸铵、氯化铵、铜箔、铝箔等。2019年6月10日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审批,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62121201907008号;2020年11月9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6212120201109G;2023年3月13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登记,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产品登记品种:氯化钴、硫酸钴,有效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

原一期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预评价,于2020年12月16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查,取得了安全条件审查批复,赣市行审证 (3)字 [2020]352号;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了安全设施设计,2021年4月22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查取得了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21】118号。已取得了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批复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危化项目备字[2022]007号,2023年4月已完成一期竣工验收,由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23年6月2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3】1192号,许可范围为硫酸钴(金属量2400t/a)、氯化钴(金属量1600t/a)。

目前,赣州寒锐公司已形成总量7000t钴金属量的生产能力,其中氯化钴金属量1600吨,硫酸钴金属量2400吨,碳酸钴金属量3800吨,草酸钴金属量200吨,由碳酸钴和草酸钴继续生产四氧化三钴金属量3000吨。本次新建项目是在一期项目总产能7000t/a不变的基础上,通过项目新建,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在原有生产氯化钴、硫酸钴、碳酸钴、草酸钴、金属钴粉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的基础上,外购5000金属吨精制氯化钴晶体和采用上游车间自产氯化钴溶液生产电积钴,并副产次氯酸钠。本次项目于2023年06月20日获得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立项,项目统一代码为303-360795-04-01-24761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电积钴(金属钴)5000吨,副产次氯酸钠溶液45000吨。

拟新建109电积钴生产车间、308仓库。配套的供电设施、自控进行新增。给排水、消防、总图运输等依托原有一期工程。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原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氯化钴、盐酸31%、液碱32%。本项目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次氯酸钠(副产,有效氯≥11%)。在电解过程中会有氯气产生,但最终会被吸收,氯气不出生产系统。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均为丁戊类。其中电解过程中产生的氯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修改)、《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89号修正)等规定和要求,该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产品中副产品次氯酸钠为危险化学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对该公司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文件等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建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和询问了解。通过对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基本掌握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了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经过综合分析后对拟建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项目组成员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魏本栋

1200000000200229

032629

 

1200000000200236

025220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罗明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报告编制人

李永辉

1700000000100155

012986

报告审核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0597

022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评价结论

6.3结论

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组通过对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如下:

6.3.1评价结果

6.2.1.1拟建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该拟建项目选址在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茅店新材料产业基地,由于目前该建设用地暂未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企业已进行了承诺,容缺开展前期工作。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适中;气候和地质条件良好,可以满足项目要求;项目用地位于化工园区内,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较好,符合县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区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和重要建筑物,生产装置距周边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址与周边企业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周边环境对该拟建项目无影响。

3)厂区内外交通顺畅,外部有公路,内部形成环形路网,有利于运输,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该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顺畅,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5)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流程合理,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6)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毒物、噪声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7)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经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该项目盐酸为易制毒品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中的电积过程产生的氯气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原料中氯化钴为高毒物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本项目的电积过程产生的氯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 2020年第1号),本项目涉及的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但管控措施只用于运输阶段。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辨识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该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拟建项目生产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他单元的危险性其他触电、化学灼烫、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级较一般,其危险等级为Ⅱ级”。

本评价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项目进行定量评价,结果如下:109电积钴车间危险等级均为级,属低度危险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在拟建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其危险分值在70以下,危险程度基本属于可能危险主要作业场所中危险分值较大的为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项目实施后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防止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11)本项目生产的副产品次氯酸钠是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6.2.1.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烫

6.2.1.3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

1)该项目应重点关注防中毒化学灼烫的安全对策措施。

2)该项目应当依法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能上岗。

6.2.1.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化工园区认定通过,并符合要求,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3.6

报告提交时间

202379

现场参加人员

第一张左起赣昌公司魏本栋、寒锐公司陈工、赣昌公司李永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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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终稿)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积钴项目安全条件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