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是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29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C58Q016M。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城大道1031号航空科创城B区2#厂房一层,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跃峰。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航空工业集团产业化发展战略,坚持“客户至上、价值创造、艰苦奋斗、创新变革”的核心价值观,以近地化服务、专业化发展,助力打造江西省航空产业集群。公司立足航空产业,牢记强军首责,聚力技术攻关,集中股东方优势资源,建立企业级制造工艺规范体系,搭建专业化EWIS科研智能生产线和批产生产线,打造核心竞争力,塑造“协同研发、集成交付、联合保障”业务新格局,努力建设具备全机EWIS协同设计-试验仿真-生产制造-智能检测-总装保障全价值链能力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EWIS互连方案提供商。 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租赁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南昌航空科创城2#厂房(共三层)第1层东南面的15000m2,投资5000万新建年产量18300条左右飞机导弹线缆组件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1月12日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3-360198-04-01-940318。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版),企业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该项目属于C3831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7号令)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该项目物料涉及酒精、柴油(发电机用)、丙酮、G98-1过氯乙烯胶液、Q04-2硝基外用磁漆等使用,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有酒精、柴油、丙酮、G98-1过氯乙烯胶液、Q04-2硝基外用磁漆。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储存场所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不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危险工艺,涉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有酒精,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丙酮。该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灼烫及噪声、高温热辐射等。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项目组成员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审核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序号 | 问题隐患 | 安全对策措施 | |||
1 | 配电间落地配电柜前未铺绝缘垫 | 铺设橡胶绝缘垫 | ||||
2 | 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距地约2米高,过高 | 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0.3-0.6米 | ||||
评价 结论 | 综上所述:中航光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企业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针对本报告提出的隐患企业积极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企业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4.2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1.30 | |||
现场参加人员 | 蒋志伟、罗明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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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