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农业农村局义安村至元田村广电、通信杆线整治项目涉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崇义县农业农村局义安村至元田村广电、通信杆线整治项目涉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项目简介 | 崇义县农业农村局是崇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机构地址为崇义县政务大楼五楼,负责人为陆水明。本工程为义安村至元田村广电、通信杆线整治项目,根据全省“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县建设需要,规划在G220 K2110+375m~K2110+895m稳下村路段路肩处新建手孔井9个,光缆顶管约520米;G220 K10+815m~K10+915m鱼粱高架桥路段光缆顶管约100米,新建手孔井2个;G357 K646+435m左溪路口开挖杆洞和拉线坑。顶管单管孔径为110mm,顶管总孔径330mm,材料为硅芯管,埋设深度3-5米;人手孔的设计尺寸为1000mm×1000mm,深度1200mm;拉线地锚坑开挖深度1.3米。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施工单位为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监理单位为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电力工程监理甲级;通信工程监理甲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应对在公路保护范围内铺设的电力光缆工程进行安全技术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项目及公路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应对该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崇义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涉路施工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为此,评价公司组织项目评价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审核了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分析了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选用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项目组根据《安全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崇义县农业农村局义安村至元田村广电、通信杆线整治项目涉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罗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刘志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线路规划路径涉及G105国道,但全程为顶管施工,对公路影响较小。线路沿公路施工工程通过检查表检查,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该工程在施工以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粉尘、噪声、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其中:车辆伤害风险程度为危险的,容易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其余危险等级均为临界的,出于事故状态边缘。所有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后风险均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4)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管线布置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2019、《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的要求。 5)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粉尘、噪声和振动等。 评价结论 该项目设计单位编写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方案符合相关要求。按照涉路施工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事故应急方案。 施工作业在保障施工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施工作业对公路保通保畅的影响。 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我公司认为:崇义县农业农村局义安村至元田村广电、通信杆线整治项目涉路施工安全防护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从安全生产方面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在严格控制本报告中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情况下,落实涉路施工施工方案、设计方案、事故应急方案以及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该工程安全风险可以接受。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10.1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 | |
现场参加人员 | 左一为评价师李永辉、左二为崇义县农业农村局人员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