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2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工业园区工业二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廖千帆。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动力电池项目于2023年6月16日取得峡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360823-04-01-461639。因项目名称变更于2023年9月21日进行立项变更,立项变更后项目名称为“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 该项目工艺路线为回收锂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或回收拆解。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类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37条:“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装备: 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技术装备:残余价值评估技术装备: 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 该项目主要原料有退役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卷芯、磷酸铁锂极片、退役三元电池、三元卷芯、三元极片、片碱、熟石灰、硫酸钠;辅料有天然气(焚烧炉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用)、氮气(压缩的,主要用于电池破碎、热解等过程中的气体保护);产品为磷酸铁锂电池粉、磷酸铁锂极片粉、三元电池粉、三元极片粉、梯级电池;副产品为铜箔、铝颗粒、隔膜、锂电池黑粉和塑料、外壳、导电排、五金件等零部件;电池放电过程中水电解产生氢气(废气,自然排放)、电解液高温分解生成氟化氢(尾气)。其中天然气(焚烧炉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叉车用)、氢气(废气)、氟化氢(尾气)、氮气(压缩的)、片碱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中的物质。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噪声、高温等。该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为火灾、灼烫等。 该项目涉及的片碱、天然气(焚烧炉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用)、氢气(废气)、氟化氢(尾气)、氮气(压缩的)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天然气、氟化氢(尾气)及电池放电过程中水电解产生氢气(废气,自然排放)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报告编制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审核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过程控制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1894 | 022186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评价结论 | 1、该项目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合实际,可以满足正常安全生产的要求。 3、根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其选用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4、公司员工能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压力容器操作工、叉车司机、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 5、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产品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中的淘汰类、限制类,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 6、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公司厂区道路安全、建筑安全、常规防护设施和措施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电气安全设计和设施能满足安全要求。并且对厂房的防雷设施进行了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报告。 8、该项目的供电、给排水、通风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能满足该项目的实际需要。 9、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及相关安全装置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到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 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3.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企业(谢总),李佐仁,刘良将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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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