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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0:36:40    浏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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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2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工业园区工业二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廖千帆。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动力电池项目于2023年6月16日取得峡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6-360823-04-01-461639。因项目名称变更于2023年9月21日进行立项变更,立项变更后项目名称为“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

该项目工艺路线为回收锂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或回收拆解。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类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37条:“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装备:自动化拆解技术装备;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技术装备: 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技术装备:残余价值评估技术装备: 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高效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

该项目主要原料有退役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卷芯、磷酸铁锂极片、退役三元电池、三元卷芯、三元极片、片碱、熟石灰、硫酸钠;辅料有天然气(焚烧炉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用)、氮气(压缩的,主要用于电池破碎、热解等过程中的气体保护);产品为磷酸铁锂电池粉、磷酸铁锂极片粉、三元电池粉、三元极片粉、梯级电池;副产品为铜箔、铝颗粒、隔膜、锂电池黑粉和塑料、外壳、导电排、五金件等零部件;电池放电过程中水电解产生氢气(废气,自然排放)、电解液高温分解生成氟化氢(尾气)。其中天然气(焚烧炉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叉车用)、氢气(废气)、氟化氢(尾气)、氮气(压缩的)、片碱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中的物质。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噪声、高温等。该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为火灾、灼烫等。

该项目涉及的片碱、天然气(焚烧炉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用)、氢气(废气)、氟化氢(尾气)、氮气(压缩的)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第5号公布,202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天然气、氟化氢(尾气)及电池放电过程中水电解产生氢气(废气,自然排放)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

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项目组成员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刘良将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徐志平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李云松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报告审核人

刘求学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过程控制人

邱国强

S011035000110201001894

022186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安全评价结论

1、该项目在选址、厂址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交通运输、物资供应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合实际,可以满足正常安全生产的要求。

3、根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其选用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4、公司员工能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压力容器操作工、叉车司机、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

5、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产品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中的淘汰类、限制类,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

6、该公司总平面布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公司厂区道路安全、建筑安全、常规防护设施和措施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7、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电气安全设计和设施能满足安全要求。并且对厂房的防雷设施进行了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报告。

8、该项目的供电、给排水、通风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能满足该项目的实际需要。

9、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及相关安全装置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到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

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江西汇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梯次利用32000吨退役锂电池及梯次利用项目生产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4.3.2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2.11

现场参加人员

企业(谢总李佐仁,刘良将

现场照片

 image.pn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