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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0:47:11    浏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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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

简介

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2022年5月22日更名为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贵溪公司”)位于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经七路1号,厂区占地面积383.5亩,成立于1997年2月25日,注册资金19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7 056769085,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伍海波。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等。

2019年,海利贵溪公司整体搬迁至贵溪市硫磷化工产业基地。海利贵溪公司于2022年06月16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21〕1149号,许可范围:丁硫克百威(6kt/a),有效期2022年01月28日至2025年01月27日。

该建设项目已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8-360681-04-01-33487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分类,该项目所属行业为“2631农药制造”。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2021年11月2日“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取得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鹰行审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02号)。该项目于2022年4月28日取得鹰潭市行政审批局下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鹰行审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1号)。由于该公司产品战略调整,一、二工段生产装置暂时未建设,原由第一、二工段合成嘧啶醇改为外购嘧啶醇原料,故本次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竣工验收范围仅包含第三工段(甲基嘧啶磷合成工段)生产装置。2023年11月20日“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取得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回执》(鹰危化项目备案[2023]2号),试生产期限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延期至2024年11月20日。

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有双氧水、甲基异丁基酮(MIBK)、硫酸、氢氧化钠、甲基氯化物、氮气(压缩的)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腐蚀等。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甲基氯化物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企业提供甲基嘧啶磷SDS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产品甲基嘧啶磷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存在甲基异丁基酮(MIBK)回收套用,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企业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评价

人员

职责

姓名

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求学

化学工艺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项目组成员

刘求学

工艺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李云松

化学工程

0800000000204031

007035

刘良将

安全工程

S011032000110203000723

040951

自动化

1600000000300941

039726

吴小勇

 

S011035000110202001293

040560

徐志平

化工机械

S011032000110203000975

040952

报告编制人

刘求学

化工工艺

S011044000110192002758

036807

报告审核人

王东平

化工机械

S011035000110202001266

040978

过程控制人

占兴旺

安全工程

S011035000110202001332

029716

技术负责人

李佐仁

化工工艺

S011035000110201000578

034397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整改情况

甲嘧车间一楼嘧叮醇配置釜(R5204A/B)部分法兰管道螺栓未满孔。

管道法兰螺栓孔应满孔。

已完成

甲嘧车间一楼轻组分出料泵P5507B压力表处法兰无静电跨接。

完善静电跨接。

已完成


配电间未公示甲嘧生产车间电气系统图,室内存放杂物。

补充公示甲嘧生产车间电气系统图,清理室内现场杂物。

已完成

评价

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一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高温烫伤、低温冻伤、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危险因素,另外还有毒物危害、噪声和振动、高温等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等。

2、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甲基氯化物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危险度评价,该项目甲嘧车间、甲乙类液体罐区、甲基氯化物罐区为Ⅰ高度危险;废水预处理车间为Ⅱ中度危险。危险度评价中得分项是物料和容量。为达到降低项目危险性要求,该项目应加强对于物料液位控制,预防物料泄漏;对危险物质进行在线监测。

4、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进行分析,该项目社会风险处在可容许区,社会风险可以接受。可容许个人风险等值线1×10-5范围内无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等值线位于厂内。可容许个人风险等值线3×10-6范围内无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等值线位于厂内。可容许个人风险等值线3×10-7范围内无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高敏感场所和重要目标,等值线位于厂内。

5、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GB/T 37243-2019 的要求,外部防护距离采用定量评价法确定,1×10-53×10-63×10-7等值线位于厂内,与外部防护设施间距符合要求。

6、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4.7分,为蓝色区域(或低风险区域)(IV级),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7、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8、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令修正,2016年第666号令修改,2018年第703号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该项目涉及使用的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9、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的双氧水(27.5%)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0、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十部门第8号公告),该项目涉及的甲基氯化物属于剧毒化学品。

11、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该项目不涉及高毒化学品。

12、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13、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4、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如下: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该项目选址已通过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2021年11月2日取得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对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并得到批复函(鹰行审危化安条审字[2021]02号)。2022年5月9日通过取得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对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得到批复函(鹰行审危化安设审字[2022]1号)。

2、该项目选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3号、《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当地政府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

4、该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该项目进行了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SIL定级为2级。

5、该项目依托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选型、数量、安装与设计符合,满足规范要求。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防静电接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备案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完善),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0、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的要求。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该项目甲基氯化物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0号,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要求加强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管理。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t/a甲基嘧啶磷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SIS、GD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工作时间

2024.1~2024.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29

现场参加人员

(从左至右):刘求学、企业舒先生、李云松

 

现场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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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