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已取得兴国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9-360732-04-01-555151。该项目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安全条件的批复》(赣市行审证(2)字【2022】83号);于2023年7月10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兴国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2)字〔2023]72号)。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7号令,于2023年12月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 日起施行)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类别为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 该项目参建单位为:中核华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勘查单位)、四川创安太平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条件评价单位)、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江西省万隆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诚德规划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属二级加油站。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学品液体,且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属于我国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A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 88 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55 号令,79号修改)及《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 建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为检查该加油站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和在安全经营 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保新建项目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委托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新建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为该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做安全技术准备。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评价组;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5 号、2015 年 79 号令修正)及《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 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等的要求,在收集项目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等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该项目在设计中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和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运营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 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在此基础上,根据加油站加油作业工艺程序、站区内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在与企业沟通后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编制完成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审核程序后,编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企业申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技术依据。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报 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该站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领导和有关专家的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 |||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项目组成员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魏本栋 | 1200000000200229 | 032629 | ||
刘志强 | 0800000000204020 | 006935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报告编制人 | 李永辉 | 1700000000100155 | 012986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评价结论 |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二级加油站。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项目安全设施能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经验收后投入生产和管理。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①该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内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 ②该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物质、 噪声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4、项目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需要。 5、根据检查表 2.2-1,该站所在地的安全条件与周边防火间距满足规 范要求。 6、建设项目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符合要求。 7、加油站进行了防雷接地检测,加油站能够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项目在安全防火间距、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能够满足国 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气防爆防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 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建立有效。 9、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 ”或“稍有危险 ”范围,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10、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得分为17分,卸油得分为17分,均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由于设有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11、加油站设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 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考试培训,取得合 格证书。 12、项目建设内容已通过相关部门检查,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兴国石油分公司榔木加油站新建项目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设计一致。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正常投用并在有效期内,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依法取证,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9.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4 | |
现场参加人员 | ||||
现场照片 | 左:企业揭站长 右:赣昌公司刘志强
左:企业邱经理 右:赣昌公司李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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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