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8日,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园区高新大道26号,法定代表人张杰,注册资本2590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6984549355,为保证丰城部分工业用户不间断供气的应急使用,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在丰矿大道以南,梅林110kV变电站以东约140m建设储存规模,4台150m3LNG储罐的LNG调峰应急站,气化能力单路1.0×104Nm3/h,供气规模为24万Nm3天然气/日。高峰小时供气量为10000Nm3。该调峰应急站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60m2,灌装站未投入使用。该调峰应急站近三年来生产安全状况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该调峰应急站经营和储存的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第8号修订,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未涉及监控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未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无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调峰应急站取得丰城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其编号:赣202308080003G,有限期至2026年1月15日。 |